最終你嫁的那個人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
不一定是轟轟烈烈的歇斯底裡的才叫“愛”,
最重要的是任何時候保留真我,
別愛的那麼卑微!
不知什麼時候起,
覺得自己的心開始變涼了,
對誰都不再過於熱情。
一個相識良久、相談甚歡的熟人若要離開,
甚至都懶得跟他說一句道別的話,
頂多來句:
“哦,要走了!”
又或者,他離去了許久,
忽然來了一通電話:
“我現在不在那裡了......你還好吧......”
太多的離別,
讓我們知道了,
離別其實沒什麼不好。
他有他的路要走,
你有你的橋要過。
生命不再交集,自然離開。
看世間人來人往,
誰又能是誰的永遠?
他的離開,
就跟你路過一棵樹,
一片落葉偶爾停留過你的肩頭,
隨即又悄悄滑落,
你只記得他來過,
卻再難挽留。
要趕年輕時候,
淚泉太發達了,
非深夜躲到草叢裡傷心半宿不可......
時過境遷,
淚泉連同容顏一同老去,
還有,
那心,
也逐漸老去,
世間繁華彷彿與我無關......
友情如此,
愛情——
對於過了那個季節的人來說,
那應該是長什麼模樣呢?
沒了印記。
看過太多別人的故事,
也曾嚐過身心俱裂的滋味,
事隔多年,回味起來,
感覺一切只是過眼煙雲、歡夢一場;
甚至有些,
幼稚得可笑。
友情和愛情,
它的基礎離開不一個“情”字。
情是什麼?
它是一種感覺,
它的最大特點是飄忽不定,
是世上最不靠譜的東西。
說什麼“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轉眼世事難料“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
是不是很可笑?
所以說,
對於“情”,
尤其是男女之情,
你不能太認真。
一場遊戲一場夢,
皆是虛幻皆是空。
在兩個人的世界裡,
對他越好,他就越囂張,
當把對他的十分收兩分回來愛自己的時候,
他卻說我變了,
為什麼我就要毫無保留去愛他,
把自己弄得一文不值!
你掏心掏肺對他好到極點,
最終也只是感動了自己,
別把自己看成無可替代,
也別把自己看的一文不值。
“情”這東西,
你不在乎,
它就傷不到你。
不如只給出八分,
留兩分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