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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想跟大家講,請小心這家印度人!

請小心這個男的還有他家裡人,欠了我4個月的租金沒有還!全家人都是厲害講騙話!媽媽,哥哥,弟弟都是一樣,自己老婆沒有懷孕說有懷孕沒有錢交房租,

我不是第一個屋主了,已經有很多屋主被騙了!大家一定要謹慎!

剛開始一定是說好話,慢慢的就騙話連篇!

在他們要搬走的時候還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寫在門口,很像自己是屋主,自做主張,要租房子的人找他,因為住那裡的人都知道他們住的屋子是租的,真的有人要租我們的屋子,對方跟他拿我的號碼他說不用,因為屋主(就是我們)說交給他管,要租房子直接找他就可以了。

我們根本沒有說過這樣的話,因為我們的屋子在馬賽,而我住在大學城,沒有每次都過去,直到最近一直打他電話打不通,給的號碼都打不通,就去看了屋子才知道他們一家老少已經搬走了一個月,水費電費都用去了6百多塊,而且水錶也已經給水務局的人來拆了。

在他們還沒有租我們的屋子之前他們也是這樣的,聽說他們好像搬去振林山了,所以在這裡提醒大家,不可以租給他們一家,如果有人看到他們,尤其是這個男的,*一定*一定*一定要pm 我!

有網友表示,這家人已經觸犯了法律,房屋的主人可以向當地的相關部門報警處理。同時房屋的主人也有一定的責任,租戶已經很久沒有繳納租金,可他是等到租戶已經搬走了一個多月才發現的,所以他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

如果他們再以個人的名義將房屋出租出去的話,又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所以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及時的處理,不要等事件發展到最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了才出想辦法處理。

現在房屋的主人已經受到了教訓,財產受到了損失,相信他也會吸取教訓不會讓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同時也給了網友前車之鑑。房東出租房屋應注意事項:為了很好的避免這種情況的產生我們應該在房客進行租房的時候交一些押金,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房東的利益。

並且要經常和房客保持聯繫,可間隔一段時間到租賃房屋內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況,也可對房屋內設施的使用有所了解。為了更好的保護房東與房客的合法利益,房東與房客要簽訂一份租賃合同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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