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失手打死滿月兒 竟裝箱藏屍床下11年
台灣高雄男林應旺12年前失手打死剛滿月的女兒,竟將嬰屍裝入塑膠箱層層包裹密封藏在住處床底,連多次搬家都帶著嬰屍同行,直到去年國內發生多起虐嬰致死案,林男感到心力交瘁才抱屍自首。高雄地院審理後考量林男自首坦承犯行,依對兒童重傷害致死罪嫌判處他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去年10月19日,林男由母親等人陪同帶著裝嬰屍的塑膠箱到高雄三民一分局長明派出所自首,供稱女嬰滿月後就夭折,他不敢報案一直帶在身邊;警方訝異之餘也懷疑另有隱情,當場勸林男說實話,他才崩潰坦承自己失手打死女兒,且將屍體包裹密封在塑膠箱內,藏在住處長達11年。
高雄地院今天判決指出,44歲的林男與妻子郭女於2005年12月生下一女,2006年1月10日晚間7時許,林男在租屋處獨自看顧女兒並為她拍嗝,由於女兒一直哭鬧,林男一時情緒失控,竟一再加重力道用力拍打,並以左手掌重擊女兒頭部,造成女兒左頭頂部骨折、顱內出血及腦髓損傷而陷入昏迷。
林男見女兒停止哭鬧,就將她放回床上逕自外出,等到他深夜返家,才發現女兒早已斷氣。林男擔心遭人發現,竟在屋內將女兒屍體以包巾包覆後放置在大型塑膠箱內,並以多層膠布封箱後藏放在床板下方,還對郭女謊稱女兒被林母帶回去屏東照顧。隔年郭女再生1女,仍持續追問林男長女的下落,林男均以他跟母親已失去聯系等理由搪塞。
2011年間,郭女又問起長女應入學的事,林男才向妻子坦承長女早已死亡多年,兩人為怕事情曝光,數次搬家時,都將塑膠箱一起帶著藏在屋角或床下,直到去年10月間國內陸續傳出多起虐嬰致死案,林男覺得心力交瘁才出面向警方自首。
法院審理時將嬰屍送鑑定,認定頭頂骨傷勢很可能是生前骨折。林男則向法官辯稱,並未在拍打時以重物撞擊女嬰頭部,只有徒手拍打。但合議庭認為,一般人都知道頭部、腦部是人體重要部位,且女嬰當時剛滿月,頭骨仍在發育中,相當脆弱,林男竟以手掌用力拍打女嬰頭部,顯然有重傷害犯意,且因而導致女嬰死亡,認定林男應負重傷害致死罪責。不過,合議庭考量他犯後自首,且坦承部分犯罪事實,並非全無悔意,量處他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