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製法雖上路了,但很多人仍然不熟悉申報的相關法則,之前就有2名本國籍男子搭機從澳門飛回桃園機場,海關抽查行李時發現兩人攜帶了40萬美元(約1200萬元新台幣)現鈔回台,但最後38萬美元(約1160萬元新台幣)卻被當場沒收。
江男(26歲)和陳男(23歲)當時各自攜帶20萬美元鉅額現鈔闖關,遭海關查獲後表示這筆錢是從澳門賭場贏得的獎金,然而依照新修訂的《洗錢防製法》,民眾出入國境,限攜帶外幣等值美金1萬元、人民幣2萬元,或新台幣限額10萬元。
海關清點完畢後,各發還每人1萬美元,將剩餘38萬美元(約1160萬元新台幣)沒入國庫 新修訂的《洗錢防製法》已經上路,這也是首宗查獲攜帶超額現金最大金額的案件。
不少網友都覺得兩人真倒黴,不過也有人認為兩人贏回這麼多錢,有些不尋常:
「這種新公布的法條不能上訴嗎?超冤枉的,吃相真難看」、「最爽的是海關吧!」、「政府感謝你的捐贈 國庫」、「最近的洗錢防製法新規定,超過的未申報的,一律沒收。」
「這又不是台灣獨自發明的規定。或許他們沒注意到已修改規定或許他們打賭未必會被查到。但許多海關會有註明可攜帶的外幣多少。」、「那麼年輕能賭贏到那麼多錢?我抱持懷疑。能贏得鉅款的人一定非常聰明精明,怎會大辣辣的帶鉅額現金,太危險了」
露編停車:提醒大家,關於有沒有申報這件事,處罰結果也會不一樣喔~(來源: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