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小事」兩件「不算小的事」,可以看出民進黨的確病得不輕。

先說兩件「小事」,第一件,一位張姓男子持棍毆警,竟大剌剌在爆料公社發文,指本來想殺警察,幸好有民進黨證當護身符,才能交保;第二件,一位「曾為民進黨員」的江姓支持者,怒砸新潮流辦公室,還貼出抗議字條,點名蔡英文、陳菊和段宜康是「偽政客」。

 

毆警砸辦公室,民進黨支持者不知法為何物

民進黨對這兩件事,處置非常明快,對第一件二話不說就是開除黨籍,民進黨秘書長羅文嘉直指是「來亂的」;第二件因為砸的是新潮流辦公室,黨中央無話可說,新系召集人段宜康表明是「挾怨報復」,因為沒有應承江男的要求─消去其前科,就江男的要求而言,也是「來亂的」,段宜康若真能消除其前科,那比柯建銘請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為他「關切」司法案件要嚴重的多,遑論段宜康肯定沒有王柯的本事。

問題是:民進黨哪來這些奇怪的「黨員」或「支持者(前黨員)」?他們到底是「忠貞黨員」?還是「人頭黨員」?所謂「江海不擇細流」,尤其民進黨是從街頭闖出來的政黨,不可能對黨員進行身家調查,民進黨成了氣候,黨內有天王、有派系、當然還有(人頭)大戶,就算是民進黨端不上枱面的「毛病」,都還構不成大問題,上述兩件「小事」,都是直接觸及「司法防線」,一個是拿黨證做為交保的護身符,一個是認為民進黨有能力為他消除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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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持棍棒襲警,被捕後獲交保,在臉書「爆料公社」上發文,聲稱自己有「護身符」民進黨黨證,,引發社會譁然。(風傳媒)

陳菊愛將定讞不入監還高調貼文,視法為無物

對比一件「不算小的事」─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愛將趙嘉寶貪汙判刑定讞卻還趴趴走,毆警張男不但是來亂的,要用陰謀論簡直是「臥底反諷」,為什麼說是「不算小的事」?第一,判刑定讞者趴趴走在台灣不是新鮮事,也不是民進黨犯事者慣幹的事,比方說,前國民黨立委李慶華也因冒用助理費被起訴後就不見縱影,而遭到通緝;第二,但「潛逃」者高調臉書發文,趙嘉寶大概是第一人,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的扁政府八年創下最多「經濟罪犯」的案例,且全遭「通緝」─意思是沒抓到一個人,所有溜出國門者不論在大陸在美國,無不低調過生活,希望台灣忘了他們的存在,陳由豪例外受訪因為他重新發家成了中國繳稅大戶;第三,有案潛逃者不分藍綠,但是趙嘉寶是最新案例,執政的又是民進黨,司法威信蕩然,執政者首當其衝,蔡政府又標高「司法改革」,這個案例自九合一選舉前討論到選舉後,勢頭尚無消退的跡象,一個「陳菊愛將」的標籤,成為陳菊的包袱、司法改革的包袱、民進黨的包袱,當然必然成為拉垮蔡政府拚連任的政治漩渦之一。

趙嘉寶高調臉書貼文到底是炫耀還是威脅?他本人不現身,無法妄加揣測,毆警張男有樣學樣,不是愚蠢就是無知,打警察固然可惡,但論罪還是要照司法程序,換言之,交保本是正常,警察局做筆錄該拿的是身份證,而非任何政黨的黨證,他竟會真相信民進黨證是護身符?豈不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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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總統府秘書長、前高雄市長陳菊親信趙嘉寶,被依貪污等罪遭重判9年6月定讞,但至今逍遙法外(趙嘉寶臉書),也從選前駡到選後,繼續被駡中。(吸菸有害健康)

搶菜攤丟江山,搶中油輸宜蘭

張男以為民進黨證是護身符夠荒誕,若段宜康所言為真,那砸新系辦公室的江男,竟膽敢開口要段宜康為他消去前科,就更荒唐了,支持者為什麼會相信民進黨可以為所欲為?這個問題只有民進黨或段宜康自己去找答案。

段宜康在辦公室被砸之後受訪,被問到「新潮流鬥韓國瑜搞到民進黨都垮了」,他的回應是「雖然歷史不能重來,不過即使重來還是要做」,段宜康的確「誠實」,套用他的反應:「雖然歷史不能重來,不過即使重來,民進黨還是會大敗!」因為新潮流讓民進黨走上了讓盛極而衰的不歸路,而且,段宜康這門重砲手,依然「在路上」。這是第二件「不算小的事」,可能動搖「黨本」。

新潮流善鬥能鬥非始自段宜康,早年鬥康寧祥,扁貪汙他們還是反貪「十一寇」,號稱民進黨的防腐劑;嘗到權力的滋味再失去大概真讓他們癥徹心扉,重返執政後的新潮流對內一把抓,壟斷絕大多數資源和權力,對外火力驚人,不分大小一概打之擊之去之而後快;政策上,年金改革就是第一役,總統召集國是會議後提出的六年落日,到段宜康手上硬是讓民進黨團硬砍成兩年,結果軍警另外加碼補貼,司法官年改提都不提,至於勞保年改大概是沒膽子再提了;人事上,「搶了菜攤失了江山」的北農當然是經典案例,在北農之前,還有沒搶成的紅十字會,搶得很難看的文化總會,搶到手又掉了的中油,因為中油連帶連宜蘭縣都輸了,乃至搶了半天最後沒輒只能照程序來的國家通訊社…,多到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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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菜攤丟江山,高雄市長韓國瑜應該成為民進黨的經典教案。圖為韓國瑜赴三民區玉皇宮(天公廟)參香祈福發送福袋給市民朋友。(圖/徐炳文攝)

歷史不能重來,段宜康要讓民進黨再輸一次

在段宜康的認知裡,政黨輪替本來就該換民進黨的人來幹,從政黨政治的角度不可謂錯,但是,新潮流或民進黨想搶的機關或人事,不全然是隨政黨輪替而更迭的政務官,有的是必須尊重董事會的事業單位,有的是有任期規定的法人,還有早就依法成為人民團體不該由政黨指派,換言之,在段宜康心目中只知「政黨」不知有「法」,「照步來」是將爭議化到最小的作法,最糟糕的是,但凡新潮流動念要搶,這個單位這個人事的前手就要成為「十大惡人」,比方拔韓國瑜之前,就得先標籤化韓是菜蟲是黑道,如今菜蟲變高雄救星,紮紮實實判刑定讞的「陳菊愛將」還是趴趴走,誰能得民心?不言可喻。(

簡單講,但為權力不知法,是新潮流的毛病,過去兩年八個月擴大成為民進黨的毛病,段宜康知病不醫,百死無悔,不是擺明了「討厭民進黨」確實有存在必要而且有很大空間嗎?套用段宜康的話,「歷史雖然不能重來,但可以重新開始」,民進黨沒救,只能以選票讓台灣從二0二0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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