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第140期廉政專刊今日出刊,根據公務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立法院長蘇嘉全夫婦倆共同持有6813餘萬元存款,但蘇嘉全下午發出聲明表示,其中有3300餘萬元,是他擔任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時,在107年5月9日在台灣銀行群賢分行以「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蘇嘉全」為名開立的帳戶,而這筆款項是國慶活動公款,並非他個人存款。

根據最新廉政專刊的資料,蘇嘉全申報三筆土地,其中一筆位於屏東市福光段自用房屋的坐落基地,由其妻洪恆珠持有,另有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昌榮街兩筆土地含「未登記建物」,在蘇嘉全名下,並交付信託。夫婦倆則共同持有6813餘萬元存款,另有763餘萬元基金受益憑證。

針對蘇嘉全持有屏東長治鄉兩筆農地上的「未登記建物」,蘇嘉全辦公室今天表示,其中一座是蘇家祖厝,另外一座則是其父墓地。

而針對廉政專刊記載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內容中有關個人存款部分為68,13萬2,292元。蘇嘉全傍晚發出聲明表示,這其中有刊載一筆台灣銀行群賢分行支票存款金額3354萬4900元。經查證後,此筆款項為107年內政部補助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活動經費,由於他同時擔任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身分,於107年5月9日在台灣銀行群賢分行以「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蘇嘉全」為名開立帳戶,而這筆款項純屬國慶活動公款,並非他個人存款,相關資料台灣銀行皆有所本,可供查核,特此聲明。

監察院晚間也表示,該院今天下午5時接獲立法院長蘇嘉全辦公室主任來電反應,有關108年1月31日出版的廉政專刊第140期第107頁存款第2筆「臺灣銀行群賢分行之支票存款」似有疑義,經該院向授權介接提供資料的臺灣銀行查詢,該行表示,該筆存款的「所有人」應為「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蘇嘉全」,另有關蘇嘉全106年度該筆存款的所有人亦是相同身份,特此說明。

監察院第140期廉政專刊今日出刊,根據公務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立法院長蘇嘉全夫婦倆共同持有6813餘萬元存款,但蘇嘉全下午發出聲明表示,其中有3300餘萬元,是他擔任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時,在107年5月9日在台灣銀行群賢分行以「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蘇嘉全」為名開立的帳戶,而這筆款項是國慶活動公款,並非他個人存款。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