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圖/翻攝自網路)酒駕撞死人事件層出不窮,每每看到死者家屬悲痛欲絕的畫面都讓人氣得牙癢癢過年前台中大裡酒駕累犯陳瑞盈,又因酒駕撞死2人,毀了2個家庭的悲劇,可見現行法律無法嚇阻酒駕問題發生。

(圖/翻攝自蘋果日報)(圖/翻攝自ETtoday)為防堵酒駕屢屢發生,法務部昨日公布修法草案,新增「再犯酒駕致人於死罪」,刑度跟「殺人罪」一樣重,最低10年起跳,可判到無期徒刑、死刑;至於酒駕初犯但撞死人,刑度從3年至10年提高到5年至12年。法務部檢察司表示,酒駕致人於死,從現行3年至10年加重到5年到12年、酒駕致人重傷,從1年到7年加重到3年至10年,並增加「再犯」酒駕致人於死,刑度從10年起跳,無期徒刑、死刑,「再犯」酒駕致人於重傷,則是5年到12年。另外,也新增「沒收車輛」條款,駕駛之動力交通工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圖/三立新聞)

(圖/三立新聞)檢察司長王俊力表示,刑度訂定是參考美國加州最高法院的Watson Murder,認為酒駕有可能構成二級謀殺罪,也就是酒駕初犯者,經法官或檢察官告知,若再犯會對人的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影響,仍不知悔改,犯意上就有實質惡意,刑法中有直接故意跟不確定故意,若具有殺人未必故意,本來就可以使用殺人罪來論處。至於配套措施方面,檢察司長王俊力說,本部26日已跟交通部針對「酒精鎖」開過會議,交通部認為,車輛加裝酒精鎖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未來在相關細節上,會密切研商如何加裝,初步規劃,當檢察官認為,酒駕者情節輕微,可藉由緩起訴的條件,同時可要求被告加裝,但得自費;另外是「戒癮治療」,法務部認為,酒駕者除有僥倖心態外,還有人是因為有酒癮,所以會搭配戒癮治療。

(圖/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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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不太買單

「要真的有執行啊!不然死刑列爽的」

「放心啦  沒法官敢判酒駕致死犯死刑的」

「沒收的例外情形會不會太多了?懷疑沒收率」

「最重死刑,但每次都從輕判,沒啥用啦」

「低標沒往上提 死刑都是屁」

「講的好像法官會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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