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檳城消費人協會提醒開車人士,如果午夜過後涉及車禍,他們很可能被修車廠索取超高的拖車費。檳城消費人協會主席莫哈末依裡斯今日發文告說,該會曾接到一名午夜後發生車禍的開車人士投訴,對方的車被拖不到3公裡距離,收費是驚人的800令吉。 「午夜過後的任何服務收費會高過平常工作時間的收費,而從各方面來考慮,下班後的服務收取比較高的費用是合理的。」根據該會做的一個基本調查,像上述投訴者那款車子,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拖車不到3公裡的費用大約是150令吉,因此下班後的服務收費,應約是150令吉的雙倍。但事主卻被徵收800令吉。 由於該會認為修車廠向投訴者收取不公平的費用,該會聯絡國內貿易與消費人事務部、馬來西亞普通保險公會、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和陸路交通局,但得到的答復是拖車費問題不在這些部門的管轄范圍。 「本會也聯絡有關修車廠,可是對方要等到我們發了第二封信後才回信,並在信中列出收取投訴者的800令吉的各細項費用。」
這些費用細項分別是拖車費220令吉(平板拖車與午夜服務)、拖車司機費80令吉、在車禍現場指揮交通的對話人員(60令吉 X 6人)、通知者50令吉(通知該修車廠有關車禍,而之後車輛是由該車廠拖走)、安排車主到警局報案的費用90令吉。他說,該修車廠指他們是「遵循其公會准則」收費,並指所收的800令吉的各細項費用是合理的。「本會向該廠要一份它所說的准則,但他們沒給,本會就轉向檳城修車廠業主公會要求一份。
結果兩方面都沒能給我們一份該問題修車廠說的『准則』。」他說,最後倒是該修車廠退還了所收的一半費用給投訴者。「這樣以來,拖車費只是400令吉,比原本收的800令吉合理多了。」 他指該修車廠無法提供一份「准則」及決定退回400令吉,對該會來說,這表明當天修車廠向投訴者收的800令吉拖車費是不公平的、任意所為的和不合理的。 該會希望公眾人士可從這件事獲益,萬一得在下班時間後找人拖車時,得注意修車廠有沒有收太高的費用。 該會也呼籲相關當局,對此事來說,就是國內貿易與消費人事務部,管制拖車收費和其他含糊不明的修理費。「如果管制拖車費,這個問題就不會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