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 吳小姐 於【爆怨公社】發表

我前夫傳訊息來說:

「XXX小姐,您好,我是OOO,有關於孩子的扶養費想與您商議,

因為我已經更換工作跑道了,目前月收入大約4萬元左右,

再加上我有房貸壓力及兩個女兒需扶養,

所以想跟您商量孩子的扶養費可否從8千元調整至4千元整呢?」

然後我想回他:

註冊費:15000(一學期)

課後課:6500+6500+1200(一學期)

以上共計:40000(6600/月)

月費:7000

餐費:200/天*30

基本開銷:6600+7000+6000=19600/月

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做到養一個孩子一個月不用5000塊的。

而我的寬容和體諒是只對我的家人,你要寬容要體諒麻煩去找你的家人要,

去年延遲的教育費再麻煩你補上,謝謝^ ^...

如果我這樣回答很過分嗎?

這樣有很不友善嗎??

還沒離婚前他一個月給我5000

讓我全職帶小孩

然後離婚的時候說養一個小孩不用5000

我拿他的錢每天在家爽爽過

然後去年他留停

所以一年沒給孩子教育費

他說今年會補上

然後昨天給了我上面那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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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回應】

「好幽默!四千元是能幹麻啦?」

「活在民國幾年啊?不知道現在錢很薄嗎?」

「後面要記得加一句,一人分攤一半......這金額夠嗎??」

「憑什麼要人體諒他

他怎麼不想想妳要照顧孩子更辛苦

才出一半就在壓力大」

「4000?

有本事生就叫他有本事養

他總共生3個小孩是嗎?

收入40000/3啊!他一個小孩也要負擔一萬多好嗎?」

「前夫說的話都一樣 

我已經一年沒拿到錢了...」

「記得去申請單親家庭補助小孩子到18歲」

「4000真的蠻⋯⋯⋯????

都已經是「前」任,為什麼還要體諒。

但往好的角度想

起碼他還有想給撫養費的意願

很多渣渣連一毛都不願給????」

「不要對那種人客氣,該拿的,他都要付」

【原文截圖】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