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 吳小姐 於【爆怨公社】發表
我前夫傳訊息來說:
「XXX小姐,您好,我是OOO,有關於孩子的扶養費想與您商議,
因為我已經更換工作跑道了,目前月收入大約4萬元左右,
再加上我有房貸壓力及兩個女兒需扶養,
所以想跟您商量孩子的扶養費可否從8千元調整至4千元整呢?」
然後我想回他:
註冊費:15000(一學期)
課後課:6500+6500+1200(一學期)
以上共計:40000(6600/月)
月費:7000
餐費:200/天*30
基本開銷:6600+7000+6000=19600/月
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做到養一個孩子一個月不用5000塊的。
而我的寬容和體諒是只對我的家人,你要寬容要體諒麻煩去找你的家人要,
去年延遲的教育費再麻煩你補上,謝謝^ ^...
如果我這樣回答很過分嗎?
這樣有很不友善嗎??
還沒離婚前他一個月給我5000
讓我全職帶小孩
然後離婚的時候說養一個小孩不用5000
我拿他的錢每天在家爽爽過
然後去年他留停
所以一年沒給孩子教育費
他說今年會補上
然後昨天給了我上面那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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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回應】
「好幽默!四千元是能幹麻啦?」
「活在民國幾年啊?不知道現在錢很薄嗎?」
「後面要記得加一句,一人分攤一半......這金額夠嗎??」
「憑什麼要人體諒他
他怎麼不想想妳要照顧孩子更辛苦
才出一半就在壓力大」
「4000?
有本事生就叫他有本事養
他總共生3個小孩是嗎?
收入40000/3啊!他一個小孩也要負擔一萬多好嗎?」
「前夫說的話都一樣
我已經一年沒拿到錢了...」
「記得去申請單親家庭補助小孩子到18歲」
「4000真的蠻⋯⋯⋯????
都已經是「前」任,為什麼還要體諒。
但往好的角度想
起碼他還有想給撫養費的意願
很多渣渣連一毛都不願給????」
「不要對那種人客氣,該拿的,他都要付」
【原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