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李姓女子前年10月15日酒駕輾過自摔的張姓騎士,造成對方頭顱、顏面多處骨折,併發呼吸衰竭,搶救雖撿回1命,卻全身癱瘓成了植物人,但李肇逃被熱心路人攔下才遭逮;法院認為,李肇逃具間接故意,酒駕致張重傷也有因果關係,依酒駕致人重傷、肇逃等判她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檢警調查,李女當天喝完1瓶啤酒後晚上9點多開車經八德區崁頂路,前方張姓騎士因故自摔,李未注意直接輾了過去,事發後不但沒有下車查看,還直接加速離開,後來被目擊路人攔停報警才遭送辦,而張男頭顱嚴重骨折、腦出血,搶救後得靠呼吸器支撐,呈現植物人狀態。

酒測攔檢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

 

李女經測得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39毫克,法院審理時,她供稱說,車禍時有感覺輾過東西,自己放慢車速用後照鏡看到1輛機車,就以為是輾過機車所以離開了,後來被攔下告知撞到人,才知道自己輾到的是人。

 

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李輾過張身體中央時,車輛有大幅上下震動1下,緩慢前行3秒後停下,過了7秒後又繼續前行;院方認為,由此可知李清楚壓過「物體」,在不能排除是人的情況下,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離開。

 

因此李女主觀上對於肇逃犯行具有間接的故意,其酒後開車輾過張男,造成對方變成植物人的重傷害,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院考量李肇事後逃離現場,罔顧被害人安危,但她最終能坦承犯行,並非沒有悔意,但至今還沒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依酒駕致人重傷罪、肇事致人重傷逃逸罪,各判1年6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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