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2日訊)涉嫌因學生沒帶課本而以長尺鞭打學生臀部及腳部至紅腫的一名加央國小宗教老師,已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調查。

玻州加央先那國小一名五年級學生的父親禮薩(42歲)昨日指其11歲的兒子周一上伊斯蘭教育課時忘了攜帶課本與練習簿,被宗教老師持大木尺朝臀部打了5下。

他說,之後這名老師因孩子回應“不疼”,而再朝孩子雙腳抽打多下。

“兒子指老師打他時,甚至打得木尺也斷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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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起初他沒有要報警,不過帶兒子前往驗傷之後,院方勸他們報警。

禮薩也說,兒子的傷迄今還未痊癒,必須請假缺課。令他遺憾的是,事發至今,校方及有關老師都沒有就此事聯絡家長,更沒有道歉。

他希望教育局採取行動,對付該名老師。

針對此,玻州教育局主任依茲米說,教育局將於下周一(4月15日)召見該名宗教老師及學生家長,以了解情況,並尋求解決方案。

他指根據家長的投訴,宗教老師是因學生沒帶課本而鞭打學生。然而,教育局也聽到一個說法是指學生沒有做功課,老師屢勸不聽,而學生還挑釁老師打他。

依茲米相信涉案老師是被學生氣怒後,使用錯的方式教導學生,即鞭打學生。

他不願發表更多言論,僅說一切等教育局下周一召見雙方後,再發布進一步消息。

此外,加央警區代主任阿都蘇克證實接獲家長投報。警方並沒扣留該名老師,不過會援引蓄意傷人的角度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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