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長韓國瑜被爆料收下4000萬的政治獻金當競選經費引發討論,他也選擇今天將政治獻金提前公布。據了解,監察院已經收到韓國瑜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經6個月的書審後,將在8月24日把會計報告書當中收支結算表、各項捐贈收入及支出之明細表,所有細目一次公開。

 

 

 

韓國瑜遭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爆料,指稱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幫忙募款4000萬元,讓外界質疑「魯肉飯」神話破滅,韓國瑜隨後強調已經依法申報,並要在今天全都露。

 

事實上,根據政治獻金法第21條,擬參選人應於選舉投票日後3個月內,向受理申報機關申報,受理申報機關應於受理申報截止後六個月內彙整會計報告書供人查閱,並應公開於電腦網路;也就是說,參與去年11月24日的擬參選人,3個月內要向監察院申報會計報告書,截止期限是今年2月24日,據了解,九合一的六都市長參選人全部都有申報,當然也包含韓國瑜。

 

監察院將進行6個月的書審,預計8月24日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的收支結算表、各項捐贈收入及支出的明細表及政黨、政治團體平衡表與所有細目,民眾皆可上網查閱。

 

若是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1條,依法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都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屆期不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者,得按次處罰。但據了解,政治獻金申報部分除了某些沒收到政治獻金小黨未申報之外,很少有政黨或參選人因此挨罰。

 

政治獻金法還規定,擬參選人賸餘的政治獻金,自申報起4年內若仍未支用完畢時,應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且政治獻金,供各款規定使用者,支出憑證或證明文件應載明專戶名稱,並不可以在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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