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其君2019年5月23日 下午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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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氣候先鋒者聯盟共同發起人
判公投提案死刑到底是不會加減法還是文盲或是專制?用數學角度來說明蔡政權蠻橫無理。
能源政策再怎麼樣加總也只有百分之百的佔比, 況且本來就還有水力跟再生能源和燃煤發電, 中文字這麼簡單:核能的比例一定要高過燃煤,也就是在 #一事一公投法規下 去年公投通過的減煤減火, 現況中天然氣已經高達34% 再生能源包含水利也有5%。
最差狀況:以上能源都不再增加。(事實上,再生能源至少還有5~15%的成長空間,燃氣也有3%或以上成長空間)
所以核能加上燃煤的佔比最多不會超過61%, 假設核能只有比煤多一點點, 那也不過就是31%,這樣看來煤最多只能30%,況且審查會中選會也把能源局找來不可能不知道現在燃煤佔46%?燃煤發電從46%降至30%不就是 #實質減煤?看不懂是不會加減法嗎?
退一步想,如果再生能源發展不管生態環境:「經濟部迄今不敢公布3月宣告盤點地面光電3.17萬公頃中到底有多少是有危害 #生物多樣性 之虞的埤塘、溼地、鹽灘地、水域空間!#離岸風機 對 #白海豚 與禽鳥 #生態廊道置之不理」硬是要拉高到20%, 燃氣發電如彭博社估算最多37% ,也就是核煤以外能源佔比高達57%,核+煤再這麼高也只能佔43%,#核能減煤 意味著 燃煤只能小於22.5%,#燃煤要再減百分之二十三點五。
以此類推,燃氣發電照蔡政府執意堅決不管生態環境死活:「讓極度瀕危白海豚滅種、讓 #千年藻礁 消失,讓北部基隆協和港的 #珊瑚生態系 毀掉,強刮佔全國空汙一成的工業 #鍋爐改氣 機會」,都在所不惜也要拉升燃氣發電佔比到50%,核+煤只剩30% #簡單易懂的算式公投 核能減煤 意味著煤最多不大於15% 相對於現在 #燃煤就要再減百分之三十一。
數據分析證明了從再生能源與燃氣能源佔比不動情境,到蔡政府誇張的再生能源加燃氣發展,任何一種情境都告訴我們 核能減煤公投後,不可能增加 #燃煤火力。但#中選會宣稱的駁回理由,可說荒謬至極。中選會認為,公投提案主文中是「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但這意味 #如果核能發電佔比增加燃煤發電也會增加,和提案的「核能減煤」有語意不清的地方,所以駁回。問題是,補正後的公投案,早沒有「減煤」二字,公投提案就只是單純的「核能發電佔比不得低於燃煤」,何來「語意不清」?這不但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更是進行「實質審查」,把自己當成早已廢除的「公投審議委員會」了。
陳代主委,到底是泯滅良心?還是文盲? 可以專制到拿 #莫須有罪名宣判#蔡政府不給過的公投 死刑?因應時事額外一提5月24日有些公民團體包含生態團體將要舉辦 上街響應「#全球串聯氣候罷工罷課行動」,但聯合國「跨政府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平台」(IPBES)主席華森過去曾任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主席。對於生物多樣性流失和氣候變遷兩大議題,他直言:「若無法一起解決,就是都解決不了。」,其實 政府不想讓民眾瞭解「IPCC去年的世紀末限制升溫1.5度C報告,對各國領袖的決策者摘要建意 就是 #以核養綠 !」詳見 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官網 資訊 UN IPCC SR15 SPM3B 。
然而為了蔡政府一意孤行廢核,#煤火再延,按照蔡政府108年3月新規劃原定113年除役的老舊燃煤電廠興達#3延役,興達#4看不到除役時間,更不用說 一大堆高污染高碳排的燃氣發電機組也延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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