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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 下午6:58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同性婚姻的國家,不過,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王宏仁在臉書上發文,戶政寄給他內政部版本的結婚書約,裡面特別強調了「同性」,他說奇怪了,異性戀婚約難道也加了「異性結婚書約」嗎?剛通過的施行法第四條規定: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質疑是一種歧視。

內政部長徐國勇2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中接受質詢時強調,內政部提供的同性結婚書約範本只是提供參考,事實上,民眾都可以用自己的版本去登記結婚,上面不加同性二個字也沒問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建議,可以分別提供同性結婚書約與一般結婚書約兩種版本,供民眾自行選用,徐國勇允諾可以朝這個方向來處理。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也表示,所看到的「同性結婚書約」是sample示意範本,23日下午內政部就會在網路上更新,5月24日上路的正式書約,其中不會見到「同性」兩個字,不會出現任何歧視性用語。

行政院長蘇貞昌23日在臉書貼文:「我要拜託相關部會,對於任何前往登記的戀人,無論書約、文件,公務人員的態度、言詞,務必要一視同仁。人民的幸福就是政府的榮耀,凡是相愛的人,我們要給予平等且誠摯的祝福。」

蘇貞昌說他拜託所有國人同胞,經過這幾年的溝通和協調,可以停下來,好好看看身旁的彼此。我們多少年來共同生活、一起打拚,一起走過多少風雨、累積了多少成績。如果您仍有擔心或疑慮,拜託,請給彼此多一點時間。明天過後,就已經是新的時代,我希望大家善待彼此,讓台灣成為更好、更包容、更值得驕傲的國家。

對此網友表示,「這叫自卑!不叫歧視,立法都硬過了還心虛個啥小?」、「大家都別吵;乾脆來玩個大的:刪除”結婚”好了。」、「你們爭取了那麼久, 卻在明明大家都知道的名稱上怕人知道和歧視。」、「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自己都覺得 “同性” 結婚可恥,已經先歧視自己了,別人如何尊重 ?」「恐同也是你們在說,歧視也是也是你們在說,到底想怎樣」、「歧視妳個狗拉屎。事實就是事實,的確是同性結婚,那裡有問題?玻璃心一個」。(江呈亨/綜合報導)

內政部戶政司公布「同性結婚書約」示意範本。(圖/內政部戶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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