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伴育有一兒一女,家裡條件算還行,子女也爭氣,
兒子早幾年出國留學後就定居在那裡,還娶了外國媳婦。
他本來接了我們兩個人過去,
想就近照顧我們,也讓我們給他帶孩子。
去了兩個月,我們兩老就受不了了,
語言不通,跟鄰居沒法交流,
就連看電視都是英文台比較多。
兒子兒媳去上班就我們兩老在那裡乾瞪眼,日子太枯燥了。
我跟兒子說還是讓我們回家好了。
回國後不到一年,女兒帶著一個小夥子來見我們,
跟我們說這是她交往了兩年的男朋友,他們想結婚。
我們跟那個小夥子仔細聊了很久,
畢竟只有一個女兒,不能夠讓我女兒受委屈。
男生家庭條件不太好,老家在偏遠山村,
憑藉自己的努力考大學走出大山,
說實話我還是挺欣賞這樣的年輕人的。
因為兒子已經不可能再回國跟我們一起住,
我們就想著女兒不要嫁的太遠才好。
雖然我不是看低人,但是也希望女兒能過得幸福。
說到結婚他們就面臨這很多問題,
現在在這個城市裡面也沒房沒車,什麼資產也沒有,
就算現在工資過得去,以後的生活壓力也會很大。
所以我提出我們可以把一套閒置的房子給女兒當陪嫁,
但是前提是放在女兒名下。
另外不管怎樣女兒不能跟著他回老家生活,
過年過節要經常回娘家看看。
而且考慮到後代的教育問題,我們兩老反正也是閒著,
以後的小孩如果不能他們自己帶就交給我們。
彩禮考慮到他們的條件我們就不收了。
他們兩個欣然同意。
但是女婿跟家人說的時候,他家人就不理解,
說我女兒是嫁給他,說我們提出這樣的條件是歧視他們,
還說我們誠意不夠,房子就該把女婿的名字加上去。
我很生氣,女兒養這麼大,不就是想她過得幸福,
如果不這麼要求,以後在那個山村受委屈了怎麼辦,
所以我堅決不讓步。
後來女婿不知道跟家裡人怎麼說才同意我的要求。
因為女兒女婿兩個人存款不多,
也不想大肆操辦,所以決定把錢拿去旅行結婚。
婚後沒多久,女兒就懷孕了,生下來一個白白胖胖的小孫子。
我想著他們結婚都沒有擺酒,而且他們錢估計也花的差不多,
我就說我出錢給孫子擺下滿月宴,也請下親戚朋友熱鬧下。
我讓女婿也邀請下親家一家人,
結果親家說滿月宴得在他們老家辦,
我說我出錢肯定是在我們這邊搞,
後來經過女婿協調,他們說到時候得叫上幾個親戚一起才行,
然後要對外說這是雙方一起辦的。
既然他們讓步,我也沒什麼意見。
宴席當天,我給他們預留了2桌,問了女婿他也說應該夠坐了。
結果沒想到他們包了一輛車,來了四五十人,我一看差點沒暈。
關鍵是親家母還跟我說他們那沒有吃滿月宴隨禮的習慣,
而且吃完想在飯店住一晚,明天逛逛再回去。
我臨機一動,跟他們說我這邊預定的桌數沒那麼多,
沒辦法加,要不我帶他們去另外一家飯店,就在不遠處,級別更高。
然後我聯繫了在另外那家飯店的朋友,
幫我安排了五張桌和配套的宴席,
讓他們過去後再看看定多少個房間。
我跟我朋友說,他們明天退房的時候就都找親家結帳就好了,
連宴席的錢一起算上。
本來女婿說要過去招呼他的親戚,
我說我這邊剛好有幾張度假村的票,
我們吃完宴席就回家收拾東西去放鬆下,
跟他說放心我都安排好了,絕對讓他們吃好喝好。
我悄悄跟女兒說不要帶女婿的手機充電器,
這兩天最好把他的手機也關了。
就這樣,我們全家收拾了就跑到度假村去玩了。
兩天後回去,我聽朋友說他們已經走了,
退房的時候找他們要錢,一開始不肯給,說讓我這邊付,
後來聯繫不上我們,我朋友就說要報警。
沒辦法幾十個人湊了錢把帳給結的,親家的臉色黑的跟什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