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房價一年比一年高,導致租屋的現象變得很常見, 但相對的糾紛也越來越多,惡房東的手段層出不窮, 若是簽約時沒有做好功課,就很容易吃大虧

所以為了給租屋族更多保障, 行政院長蘇貞昌30號一早就在LINE群組宣布, 6月1日起將有3大租屋新制上路,引發了網友們一陣熱議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示意圖)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 為了預防張淑晶事件重演,避免房東對租客提出不合理條約, 行政院消保處在今年2月時,就已經公告了新的 「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在租客及房東的共同權利義務上, 包括押金、水電費,修繕義務、遺留物處理等都有了明確的規範

 

圖片來源:大紀元(示意圖)

而如今6月1日即將到來, 行政院長蘇貞昌再次用LINE發了簡易圖, 提醒房東與租客,新制就快上路,其中最重要的規定有3項: 第一、 押金不得收取超過2個月,並且房東必須 在「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 承租人將房子歸還後,就把押金返還;

第二、 房東也不可以阻止租客遷入戶籍,或是申報租賃費用支出等

 

第三、 電費不可以超過「台電夏季電費最高的每度金額」, 目的就是要避免包租業藉由收取高額電費,來謀取不當的利益

圖片來源:蘇貞昌官方LINE

最後,蘇貞昌也提醒大家, 違反上述條規者,除非契約條款已經無效, 不然按照消保法規定,違規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0萬元」罰鍰, 而房東如果在合約還沒終止前,就擅自切斷房客的水、電, 那麼也將會涉及「刑法強制罪」, 所以想要節省荷包、避免自己掉進惡房東陷阱的民眾們, 可要小心留意了喔!

 

圖片來源:蘇貞昌臉書

大家簽租約的時候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喔!

聯絡作者:may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