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飆藍寶堅尼 釀2死3傷 被控過失致死罪

(台北10日綜合電)台灣心靈海集團富少游瀚寧,去年7月7日駕駛藍寶堅尼小牛跑車,以時速128公裡,高速行駛進入自強隧道,失控撞擊隧道內工程車釀成2死3傷。

士林地檢署周一偵查終結,認為游瀚寧為「競駛為樂」,關閉超跑ESC系統、超速競駛,導致車輛失控,全案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游瀚寧去年7月6日,在面子書聯繫林姓租車業者,以12小時2萬元台幣(約2647令吉)租下藍寶堅尼LP560-4,並邀約健身同好競駛。

自強隧道嚴重車禍。

隔日上午5點20分,游駕駛超跑沿著自強隧道左側車道行駛,接近第三涵洞時,見到前方有工程車想減速閃避,但嚴重超速,又關掉ESC系統,變換到右車道時,無法保持車輛動態穩定,失控擦撞右側車道護欄後,又往左側車道偏行,撞擊張等3名工人,導致超跑上的劉女、隧道內張姓工人當場死亡。

檢察官查出,游瀚寧競駛過程,頭戴GoPro錄影及手機錄影,起駛前說,「What』up ,CY主播here,now we are going to have some fun baby. Let’s go」,根本就是以競駛為樂。游載著劉姓女友駛入限速40公裡的自強隧道,卻以平均時速高於140公裡超速行駛,最高時速達170公裡。

檢方調查,根據超跑儀錶板殘骸,時速指針停在超過約128公裡(80英哩處),游瀚寧為了競駛,關掉ESC系統,避免系統限制引擎動力、煞車,導致看到工程車時閃避不及,失控自撞護欄、偏行,撞上施工工人,導致2死3傷。

游瀚寧自己也在車禍中受傷。

檢方指出,林姓業者向洪姓車主調借超跑,洪向林表稱,車儀錶板引擎燈號亮起,代表「進氣歧管漏氣」,引擎馬力不足,速度受限,但仍可正常行駛。林姓業者試車在時速110公裡,行使、轉彎、煞車皆無異常。

林供稱,有告知游瀚寧,引擎燈號亮是進氣歧管問題,不影響正常駕駛。7月6日晚上10時許,游瀚寧用面子書向林稱「車會抖動開不快」,林再度回應,是進氣歧管問題,不影響正常駕駛。

檢察官認為,超跑從洪交付給林,再轉給游,ESC燈號未亮起,代表系統無異常,游沒有詢問ESC系統有無異常,超跑雖然進氣歧管漏氣,速度無法達到300公裡以上極速,但仍可以時速百餘公裡行駛。

游瀚寧供稱,試車發動引擎時,引擎抖動、熄火、煞車力道不均、ESC系統燈號亮起,「車又老又差」,租車業者應有基本道德,保證車況無異常。

檢方痛批,游瀚寧以「競駛為樂」,明知車況和ESC系統沒有異常,在關閉ESC系統下,在僅有二車道的自強隧道超速競駛,漠視他人生命,造成2死3傷,犯後強調車況差,雖與被害人和解,但難認有真誠悔悟之心。全案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文、圖:台灣《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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