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打兒女,逼倆娃互拍挨打視頻:常年酗酒家暴,妻子被打跑,視頻引公憤,涉事人被拘留
原創 鳳凰WEEKLY 2019-07-22 08:31:00
作者|陳龍 編輯|張弛
常年遭受丈夫酗酒後的毒打,張馨只有一個策略:躲。
7月12日那天中午,張馨又從丈夫葛大同眼皮底下溜掉。醉酒的丈夫找不到妻子,就把怒氣全部撒在兩個孩子身上。當天下午,他讓兩個孩子跪在地板上,用棍子和樹條使勁抽打13歲的兒子和8歲的女兒,並用手機錄了視頻。
葛大同這樣做,是為了刺激妻子回家。由於妻子中途刪除了他的微信,他把視頻發到了朋友圈。很快,這兩三段視頻傳遍了附近村鎮的幾個微信群,也傳到了警方手裡。看到視頻的網友,都對葛大同的殘忍憤慨不已。當晚7點,連雲港市東海縣溫泉鎮派出所傳喚葛大同,隨後拘留了他。
這原本是個一家四口的美滿之家,但從幾年前開始,葛大同變得嗜酒如命,不但荒廢了生意,還經常毆打妻子和孩子。張馨一次次出走,逼丈夫悔改,始終無結果。2014年和2017年,兩人曾兩度離婚,後又復婚。在此期間,葛大同一次次舊病復發,不但經常酒後對孩子動拳腳、對妻子動剪刀菜刀,甚至毆打自己的老父老母。直到7月12日,葛大同把視頻傳到網上,引起公憤。
“他不喝酒的時候是一個很好的人,一喝酒就像瘋了一樣。”兩個乖巧的孩子,也被折磨得戰戰兢兢,只敢低聲細語。結婚十幾年來,張馨想盡辦法挽救這個家庭,最終也無能為力。“我們也不是想讓他得到多大的懲罰。這一次公家(派出所)出面,要是能給他一定的懲戒,輔導他扭曲的心理,讓他悔改,那就是最好的了。”
找不到妻子,暴打孩子
丈夫被拘留,張馨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多年以來,她已經習慣這種生活——既習慣了丈夫頻繁的酗酒、家暴,也習慣了“躲”。
7月12日那天,葛大同早上起來就喝上了。喝醉後,他又開始毆打妻子。躲在房間裡的女兒曉霖,聽到爸爸命令哥哥小虎去“拿刀”,她小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兒,渾身顫抖。隨後,葛大同用菜刀割傷了張馨的右手食指。
江蘇東海縣北臨山東臨沭縣。當年,葛大同母親從山東改嫁到東海,才有了葛大同和他的弟弟,大哥和姐姐則留在了山東。當天中午,葛大同的小舅老來得子,一家人開車去吃宴席。到了臨沭的酒店,親戚們見張馨手上纏著紗布,臉色和語氣也不好,就沒再多問。片刻後,張馨不見了。
葛大同飯也來不及吃,開著車出去到處找妻子,卻找不著。午飯後,奶奶把兩個孩子送到附近的羽山,讓葛大同開車來接。葛大同一肚子氣,質問“媽媽在哪裡”,孩子們說不知道。葛大同不相信,認為孩子聯合妻子一起騙他,“你們是不是把媽媽藏到山上了?”開車回來的路上,曉霖清楚地記得爸爸那句話,“看我回家怎麼治你們!”一路上,兄妹倆恐懼不已。
回到家已是下午四五點。葛大同把院子鐵門鎖了起來,開始在吃飯的屋子裡拷問兩個孩子。他抄起棍子,先打了小虎胳膊兩下,然後又開始狠抽曉霖,並讓小虎拿著手機在一旁錄像。從網路流傳的視頻可以看到,葛大同雙手掄著鞭子一樣的樹條,用全力對著女兒左右抽打了十幾下,曉霖蜷縮著身體,發出“啊啊”的尖叫。鏡頭左右搖晃。隨後,他又讓曉霖拿著手機,抽打兒子小虎,小虎抱頭後仰,發出慘叫。
那天中午逃走後,張馨先藏在了路邊農地的荒草叢裡。她回憶說,多年來,她總是這樣“躲”醉酒的丈夫。“我是很委屈啊,可我也沒辦法”。葛大同不斷打來電話,“認錯,哄我,問我在哪裡,說來接我。我當然不回去。”張馨告訴他,“我們分開一段時間。”她去藥店買了碘伏、創可貼,又坐上公交車,“我不知道去哪裡,但沒打算回來。他殺人的心都有了,都動刀了,我還能回來嗎?也許找個旅館住下”。就這樣,她漫無目的地坐到了縣城的汽車總站,也沒下車,又繼續晃回東海縣。
回東海的路上,葛大同發來一段視頻,用很兇的表情說著什麼,似乎是在威脅她。她調了靜音,沒聽見聲音。然後他又發來一段打女兒的視頻,張馨沒看完就退出了。她知道丈夫的用意,乾脆把他的微信刪了。平時嫌吵,她也退了大部分微信群。“他想讓我看這最慘的一幕。但我想,把他刪了,他發不過來,也許就停手了。”
晚上8點多,婆婆劉紅梅打來電話,讓她回去,說兒子被警察抓走了。張馨拒絕,說,“抓了也沒用。”婆婆說,“你沒看朋友圈,沒看快手嗎?打孩子的視頻都傳開了……”張馨想,既然這樣,怎麼著也得回家看看孩子傷得怎麼樣。
回家後,警察來錄口供,並報告局裡,“孩子媽媽回家了。”看到兒子、女兒身上青紫的傷,她心一緊,流下了淚。從孩子嘴裡她才知道,葛大同被拉黑後,就讓孩子把視頻發到朋友圈,兩個孩子都不會,他就教小虎發。5分鐘後,葛大同的好朋友打來電話,說,“你發的什麼啊,怎麼打孩子那麼狠!好多人都看見了,都在罵你。趕快刪了……”葛大同立刻刪了視頻。但視頻已經在微信群傳開,隨後又迅速傳遍網路。
張馨不知道,是鎮上的警察看到了視頻,還是有人看到視頻報了警。但她強調,家裡人沒有報警。這件事情在附近的鄉裡、縣裡引起了一陣聲討。公路邊維修店的李樂東當晚看到葛大同的朋友圈,“我覺得,這神經病啊,打孩子那麼狠!”但他說,平時夫妻倆一起來店裡,看不出家暴跡象。
第二天,姑姑、姑父來看望兩個孩子,並把視頻放給張馨看,“我不敢看,哎喲,太揪心了,看不下去”。當天,東海縣公安局發布了通報,稱兩個孩子身體多處軟組織受傷,“犯罪嫌疑人葛某已被刑事拘留”,將依法嚴懲“侵害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
一被打就出走
張馨隱約記得,第一次被丈夫打,已經快10年了。“那一次打架,過幾天就好了”,此後一直平安無事。但從2013年開始,丈夫“整個人就變了”。每次葛大同一喝酒,她和兩個孩子就籠罩在暴力陰影中。
葛大同今年36歲,妻子張馨小他三歲。張馨是安徽人,2006年,她和葛大同在寧波打工時認識,隨後結婚。葛大同老家親戚為他們蓋了結婚的房子,那是美好的一刻。2007年,他們到隔壁山東臨沂的一個鎮上,開了一家殯葬工藝品店,扎一些紙花轎、花圈賣,由於當地殯葬風俗濃厚,生意還不錯,掙了點錢後在老家公路邊蓋了新房。
婚後頭五六年,張馨覺得丈夫人還不錯,只是有點愛玩兒。“一般做客吃飯,也就喝一兩盅,再讓他喝他也不喝了。”2013年,葛大同的老同學李展從寧波來臨沂,跟著他學手藝,兩人經常一起出去喝酒,葛大同常常半夜才回家,並越來越迷戀酒。“有時候甚至一夜不歸,掙點錢都花了,一個晚上能消費好幾千。”
張馨以前就認識李展。因為經常跟前妻打架,李展離了婚,後來又帶著兒子再婚,依然不改家暴惡習。不過,她後來才知道,李展在寧波因為偷竊坐過兩年牢。眼看葛大同被這位“酒肉朋友”帶壞,哥哥姐姐也都勸他少跟李展來往,但葛大同不聽。
李展學會手藝後,到隔壁鎮上自立門戶,葛大同酗酒的習慣卻改不過來了。葛大同一般一次喝六七兩白酒,一喝就醉。“還不是別人灌他,他是要著喝。有時去做客,別人看他醉了,不給他喝了他還不行,他自己掏錢去買酒。”一喝醉酒後,便對妻子拳打腳踢。“沒有具體原因,只要喝多了酒就打。”張馨說,丈夫在外面對人很好,見人就叫姐、叔、嬸的,但一回來就像變了個人。“對待外人像綿羊,對待家人像狼。”
7月12日,葛大同抽打兒女並錄視頻的地方。這是家裡的餐廳。圖 陳龍
當時,張馨的父母在山東的鎮上也開了殯葬工藝品店,兩家在一條街上,相隔不遠。張馨被打後,會經常“躲”到娘家。一開始住幾天就回家,後來越來越嚴重,就住十幾天,“最嚴重的時候,住幾個月的也有。” 張馨說,兩家店存在競爭關系,因為葛大同不用心幹活,時間久了,被岳父岳母的店逐漸趕超。“同樣的行業,決定權在顧客手裡,”葛大同對岳父岳母有意見,又不敢表現出來,“就把怒氣撒到我身上”。“我管不了他,只能選擇逃避。在一起天天爭吵、打鬧,感覺太累了,想休息一段時間。”
張馨“躲”到娘家,除了迴避危險,無非是希望丈夫自省、改正。但葛大同顯然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還是一味吃喝玩樂,花錢大手大腳。“第二天他要接著喝,能連著喝好多天。”等喝夠了,他也會打電話給妻子,或者到岳父家上門認錯,說“以後會改”之類的。“但他明顯態度不深刻。求你回去,不說自己的問題,還會生氣,好像你不回家是你的錯。”
兩度離婚又復婚,“車、房都放你名下”
葛大同並非十惡不赦。不喝酒的時候,他對妻子也很好,幫忙做飯、洗衣服、買東西,事後認錯,他也多次信誓旦旦“決心要改”,還手寫 “保證書”,說再也不喝酒,再也不打妻子和孩子。這些,張馨都記在心裡,並一次次給了丈夫改過的機會。
2013年的一次,為了表明決心,他把汽車改放在張馨的名下。但那年冬天,葛大同在沒有喝酒的情況下開車撞死了人,於是張馨賣掉了車,又借錢湊了幾十萬,與死者家屬達成諒解,把丈夫從派出所贖了出來。
但控制不住的酒癮,讓葛大同一次次舊病復發。因為酗酒後的家庭暴力,夫妻倆反復兩次離婚又復婚。
最嚴重的一次,張馨被打得眼睛腫老高,娘家這邊的兄弟也多次介入調解,都不頂用。她受不了了。2014年,她堅持離了婚,兒子跟爸爸,張馨帶著小女兒住在父母家。
“我就是想先分開,隔個兩年,讓他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讓他想想,出去玩、喝酒重要,朋友重要,還是自己的老婆孩子、這個家重要?”張馨離婚,既是逼不得已,也是一種促使丈夫悔改的“策略”,“我是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如果他能真的改了,還可以在一起。畢竟在一起這麼多年了,有感情的,還有兩個孩子,也想讓孩子跟別的家庭一樣,有親生父母在。”
一年多後,葛大同請求復婚,發誓悔改,張馨同意了。
一開始,葛大同確實滴酒不沾。“剛回來,他有點怕我(離家出走),還努力剋制自己。時間久了,又一點一點開始喝了。四五個月後,他覺得恢復正常了,我又全身心投入家庭,不會跑了,他就恢復如常,放縱自己了。”
六七年來,張馨發現,丈夫戒酒的能力期限,超不過半年。戒酒期間,別人勸他喝他也會拒絕,一旦自我放棄,就不可收拾。“其實他可以控制自己。但只要他不在乎了,哭都沒有用。”
葛大同的酗酒、家暴,讓妻子兒女飽受傷害。客廳裡還掛著夫妻倆的婚照。圖 陳龍
2017年,張馨再次提出離婚。這次,她去上海的一個電器廠打工,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直到2019年春節。其間除過年過節回來幾天,她與丈夫一直分居。父母和葛大同也先後把殯葬工藝品店轉讓出去,離開了臨沂。中途回家探望的日子裡,丈夫每次都表現很好,不再喝酒。張馨覺得,“他完全可以做到控制自己的。”
2018年,丈夫再次提出復婚,並提出把夫妻倆幾年前在村上公路邊建的三層半門面房放到張馨的名下。他主動找了律師,手寫了一份轉讓手續,但聽說做公證要花6000塊錢,他們也就沒完成手續。“感覺沒那個必要,只要真心實意地過日子,在誰名下都無所謂。兩個人計較那麼多幹啥?”張馨說,“我在乎的不是要得到多少錢、多少東西。我心裡想的,只是有一個和諧的家庭。只要他對我和孩子好,就算所有的錢財都放在他那裡也沒關系。”
在上海的兩年裡,張馨月薪4000多,女兒上私立學校。她很少主動與丈夫聯系,目的是希望他能徹底悔改。但去年她聽到消息,2019年6月30日以後,上海市所有的私立學校都將停辦,屆時女兒將無學可上。
2018年,回到東海縣老家的葛大同開了一個建築板材廠。有一天,他打電話給妻子,溫柔地請妻子回來過年,“兩年都不在家,兒子想你了。”考慮到女兒的上學問題,也為了兩個孩子能有父母在身邊,2019年春節過後,張馨帶著女兒回到連雲港東海縣溫泉鎮西連灣村的老家,一家四口團聚。
一天兩次報警無果
回來幾個月後,張馨才從丈夫那裡知道,一次酒後他被幾個朋友拉去打牌,遭人坑害,“5分鐘之內輸了15萬”。當時,葛大同沒有報警,而是在家生悶氣。“後來他自己說,想死的心都有了,感覺挺憋屈,在床上睡了好幾天”,幾天裡,葛大同都是喝完就睡,睡醒再喝,以至於下不來床。隨後,葛大同偷偷把街邊那套門面房賣掉,得到51萬,建了廠子。
張馨本想,一家四口平安生活,夫妻倆一起努力,經營板材廠掙錢。但葛大同新買的設備無法保證板材質量,銷量不理想,不到三個月,廠子經營不下去,前後賠了30多萬。漸漸地,葛大同控制不住自己,又喝起來。“他也從不考慮孩子的將來。所以別人說他太自私、不負責任。”
今年端午節那天,葛大同出去做客。晚上將近12點,張馨已經睡著,葛大同打電話回來,一通亂罵。張馨預感不妙,就溜進隔壁公婆的屋子裡,“當時我沒想到他會怎麼樣對孩子”。葛大同回家後不見妻子,就把兩個睡熟的孩子叫起來,問媽媽在哪兒,孩子回答“不知道”,便被一頓狠揍。聽到孩子哭喊,爺爺葛桐廬趕去阻攔,但根本管不住,葛大同仍不停手。於是,葛桐廬打電話報了警。
鎮上派出所的警察凌晨趕到後,並沒有太重視這起家庭暴力事件。“傢具亂糟糟一地,玻璃都打碎了,孩子眼睛都烏青的。”但派出所的警察隨便一看,問孩子“爸爸打你沒有”,孩子搖搖頭,警察便把老漢葛桐廬訓了一頓。
“他們很不耐煩,指責孩子爺爺報假警,說‘你無緣無故報警,派出所都是為你家開的?’”警察走後,葛大同又把孩子打了一頓。第二天一早,葛大同惱恨父親報警,把父親的拖拉機、電瓶車都給砸了。葛桐廬再次報警,警察來了以後,只說了句:“誰讓你養了一個好兒子!”
這次事件中,警察既沒有拍照,也沒有認真檢查、記錄。張馨覺得,那天兩次報警的結果,讓家人對警察徹底失望了。“平時也不管,要管也不會到這一步。”婆婆劉紅梅說。
早在山東時,張馨和家人也曾多次報警,有一次葛大同甚至用剪刀在她身上“戳了一個洞”,每次他在派出所關上一晚,第二天酒醒後就給放回來,“回來繼續喝”。這次把事情鬧大後,溫泉鎮警方的態度明顯不同,不但向左鄰右舍了解情況,還詢問張馨受家暴的歷史、是否曾報警等。
“報過警,有用嗎?”她想起一個月前端午節那兩次報警的情形,說,“我很寒心,對警察很失望,寧願被他打死,都不願意報警了。”張馨說,這不是氣話,是真的“對警察一點希望都不抱”,“如果公安及時制止,看他怎麼對待老婆孩子的,也怎麼對待他,讓他受到教訓,以後心裡有根弦,有戒懼心,就不會打我們那麼狠了。但是他從來沒受過處罰”。
在遭受家暴這件事上,除了用“逃”、“躲”、離婚和分居等自行解決方式,張馨從沒想過求助外界。除了在山東、江蘇的報警經歷,平時村民知道他們家事的人也不多。隔壁一位熱心的老婆婆,曾多次來家裡勸架,讓葛大同“知道珍惜妻兒”,根本沒啥效果。
7月14日,村支書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說,村裡多次介入葛家的事情,派出所也多次帶走葛大同談話,但他屢教不改。“這並不是事實”。張馨說,村裡從沒管過他們家裡的事,“村委會根本就不知道”。
受傷的孩子
葛家在西連灣村的後部,距離東海縣城有20多裡地。葛大同的弟弟在外打工,他們和父母比鄰而居,門外長著一棵年輕的椿樹。
事情發生後,婆婆劉紅梅也不護短。她說,老兩口也曾勸兒子不要喝酒,“你去拿他的酒杯吧,他生氣,一個拳頭掄過來,打臉上。平時不是拿我出氣,就是拿兒子出氣。”她感嘆,兒媳和小孫女多年沒在自己身邊,好不容易一家團聚了,兒子還是不改,“受罪死了”。
葛桐廬劉紅梅夫妻60多歲了,依然每天種莊稼。他們每天開著小三輪,打農藥、拔草,中午回家,樹上的喜鵲不時嘰嘰喳喳地叫。中午他們做飯,一家人就著一小盆魚,吃油條、喝粥。葛桐廬一言不發,吃完後自己到院子裡洗碗。
6天過去,留在兩個孩子胳膊、腿上的烏青和紫斑依然清晰。常年跟著媽媽的曉霖乖巧,性格更開朗些,與人溝通流暢。她像一隻小燕子一樣蹦跳著走路,時不時撲進媽媽的懷裡撒嬌。有時媽媽挨了打,等爸爸睡著後,她會問媽媽“疼不疼”,媽媽說“疼”;她又問“打哪兒了”,媽媽說“哪兒都打了”……但下半年即將上初一的小虎,似乎已經在心裡留下了陰影。從山東到江蘇,他一直跟著爸爸生活。
爸爸抽打在13歲兒子腿上留下的傷痕。圖 陳龍
小虎幾乎想不出跟爸爸在一起的開心時刻,卻對小時候爸爸用燒火棍在他頭上打出血記憶深刻。每當爸爸行使暴力,或命令他做事時,他沒有任何反抗之力。很多次爸爸抽打他時,他只有滿心的不解和委屈:“我媽自己走的,為什麼要怪我?”面對交流中的大多數問題,他都沉默,或只是低聲地“嗯”。但他有一個樸素的願望,“希望爸爸出來以後,不再喝酒,不再打媽媽和妹妹。”
常年跟媽媽生活的8歲女兒天性活潑,喜歡在媽媽懷裡撒嬌。圖 陳龍
事發後第二天,溫泉鎮派出所送來《拘留通知書》,以“尋釁滋事罪”拘留葛大同。一名警察告訴張馨,“尋釁滋事罪如果成立,判刑五年以下”,之所以如此,主要不是因為家庭暴力,而是因為“造成了壞的社會影響”。張馨上網查了“尋釁滋事罪”的含義,心情復雜。
“突然間家裡少了一個人,心裡也挺難受的。”雖然丈夫有家暴的惡習,但張馨也有想起他好的時候,“我心裡總有一個念想,讓他自己心裡感到自己錯了。為什麼要對我們家人那麼狠呢?就是想不明白。”
眼下,劉紅梅只能任兒子聽公家發落。“這個事,給國家都造成極壞影響啊。現在就看公家怎麼判了。俺也不想這孩子沒有爸爸啊。”
張馨不知道這次是好事壞事,她希望丈夫在派出所能得到好的矯正,“不是說想讓他得到多大的懲罰。我感覺他心理扭曲,有心理障礙。如果在裡面有心理老師給他輔導,讓他變得健康,那就是最好的。”但她不確定,“要是他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甚至覺得家人報警、針對他,回來還是一樣,就算關個十年五年,都沒用。”
盡管受到傷害,一家人都在等著葛大同“悔改、變好”。午後,小虎騎著電動車,載著妹妹去上數學補習班。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實習生馮潤萌對文章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