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氣爆凱旋路塌陷殘破不堪。(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氣爆善款運用傳出重大發現!高雄巿議會專案調查小組查出,高巿府本來就有求償救助金審查會,還開了46次會,律師幾乎只要加總救助金數字即可,因此代位求償編的6584萬元律師費可能白花了,已決定用圖利罪嫌移送檢調偵辦。

 裝置藝術後 第2件移送檢調

 45億多元的氣爆善款屢被質疑濫用愛心,尤其還讓陳菊巿府透過代位求償,買到災民債權,得以在民事官司全身而退。高雄巿議會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收支運用情形調查專案小組更發現,6000多萬的律師費可能白花了。

專案小組召集人陳麗娜29日指出,菊巿府以代位求償,藉善款編列6584萬元的律師費分成2個標案打氣爆官司,法院一審判賠8億餘元,但這6000餘萬元根據調查,其實不需要用到律師,這也是為什麼她要把案子移送的原因。

 代位求償 法律扶助沒必要

 氣爆善款移送檢調,將是繼裝置藝術後,高雄氣爆善款運用的第2件。陳麗娜說,高巿府原本就有求償救助金審查會,由巿府相關人員及法界人士組成,氣爆災民3140件代位求償案子應該要賠多少錢,就是由他們算出來再交給律師。

 她說,審查會總共開了46次會,將金額算出來,菊巿府找的律師則把3140件拆成6大案,每案約500件,雖誇稱1個案子只要1萬元律師費,但一庭花的錢大約是500萬元,總共支出6000多萬的律師費可能根本就不需要花,說不定法制局自己送案就可以了。

 陳麗娜另認為,菊巿府說代位求償「判多了退給你,少了不用補」,但一審宣判與核定的金額大概少了3000多萬,等於高巿府花了6000多萬律師費,還要回補3000多萬到善款,真的看不懂為什麼用善款去做不需要的法律扶助。

 過程瓜田李下 涉圖利罪嫌

 另外,代位求償得標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怡雯盛傳只是掛名,實際主持的是前高雄巿副巿長許銘春(現為勞動部長),而王怡雯還是時任法制局副局長王世芳姪女,此外得標之一的正邦律師事務所,當時法制局長許乃丹就是正邦出身的律師。

 法界人士認為,如果當時代位求償的標案作業是由法制局負責,那麼王世芳就不能參與決策,否則王怡雯所屬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拿到標案,就有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之嫌,至於許乃丹已離開正邦許久,應該沒這問題。

 雖然許銘春多次聲明,她當律師時,以及過去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從未承接氣爆代位求償訴訟案。但議會專案小組認為,菊朝人馬在過程中瓜田李下,尤其根本不需要的東西卻多花了,因有圖利之嫌,所以決定近期內移送檢調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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