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搗毀暴力分子武器庫,搜出攻擊性武器和物資,拘捕7男1女。

據香港“東網”2日報導,1日深夜,香港警方突擊搜查火炭坳背灣街45號喜利佳工業大廈,查獲一批疑似用作暴力示威的物資,拘捕7男1女,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為已被取締的“港獨”團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陳浩天被抓。來源:香港“東網”

香港電台報導截圖

香港《大公報》報導截圖

據報導,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昕警司稱,沙田分區警員昨晚(1日晚)9時許在附近處理一宗爆竊案件期間,於喜利佳工業大廈停車場發現4名形跡可疑男子,4男子正推著載有數個紅白藍袋(蛇皮袋)的手推車,遂上前截查。

警員在袋內發現2支壘球棍、1袋約1釐米直徑的鋼珠、護甲、通訊器材及擴音機,這些物品疑為近期示威者在暴力衝擊案件中所用的物資。由於4人未有合理解釋物品的用途,經調查後,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4人拘捕。

香港警方查獲疑似用作暴力示威的物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警方在其中1名嫌疑犯身上發現一串鎖匙,隨後前往喜利佳工業大廈內一房間搜查,並將屋內3男1女拘捕。經搜查,警方在該屋內發現一批攻擊武器,包括2支弓、6支箭,一個已完成的汽油彈,以及大量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已完成汽油彈中疑似盛有易燃液體。此外,警方還檢獲了含有大麻成份的精油。報導提及,警方抵達該房間時,屋內曾有人用板凳抵住大門。

據“東網”報導,經警員調查,被捕7男(24至31歲)及1女(28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爆炸品,以及無牌售賣第一部毒藥(香港法例《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中“毒藥表”第1部所列毒藥)。8人被警員押返馬鞍山警署通宵扣查。

香港警方查獲疑似用作暴力示威的物資。來源:香港電台網站相關報導截圖

陳昕警司表示,警方1日晚搜查涉事房間時並無搜查令,但由於屬突發事件,警方根據警隊條例截停搜查可疑人時,有理由相信案發附近的房間藏有證物,故警方有權進入調查。

據香港《星島日報》稱,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屬於爆炸品的任何物品(不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屬爆炸品),除非他能證明他是為了合法目的而製造、管有、保管或控制該爆炸品,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十四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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