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受理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將於明天下午4時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法界人士指出,是否違憲關鍵在於年改新制有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以及侵害退休人員的財產權。 大法官會議去年12月針對軍人年改的聲請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今年5月15日上、下午分別對於公務員、教師年改提出的聲請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 立法委員吳志揚、高金素梅、王育敏、李鴻鈞、林奕華等立委與多個民間團體於5月15日在說明會開始前召開「退出憲法法庭說明會,只要言詞辯論」記者會,強調進行言詞辯論,才符合正當司法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107年度憲一字第10號、第3號、第2號立委聲請解釋案(軍、公、教),分別已於6月24日、6月25日分三場,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大法官書記處日前公告,將於明天下午4時公布解釋結果,僅限媒體記者採訪。 法界人士依據6月底辯論庭的法律爭點與大法官提問的要點分析,三件是否違憲關鍵在於年改新制有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以及侵害退休人員的財產權。 軍人部分法律爭點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條;公務員部分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條第4款、第5款;教師部分則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第4款、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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