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載有需要「緊急送醫」的病患,若在路途中收到罰單,可拿醫生證明請相關單位評估。圖/TVBS

馬路如虎口,相信不少人在漫漫的駕車生涯中,一定有吃罰單的經驗,尤其是空曠或是下坡路段,民眾一個不慎都可能被「閃」一下,收到罰單就是立馬繳費,但別急,你知道有3種情況,罰單是可以不用繳的嗎?

其一,若為「緊急救護」情況時,假如車上載有需要「緊急送醫」的孕婦或是病患,若在路途中超速因而收到罰單,可以拿著醫生開立的證明,請相關單位評估,是否有繳款的必要。

還有當「告示牌與告發點距離不實」時,也可以聲請註銷罰單。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公布取締告示牌的設立規定有3點,分別為「告示牌需距離告發點一般道路100到300公尺」「 若為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應該設立在300到1000公尺前」「警示牌離地面高度要高於120公分」。

若民眾被取締的路段沒有符合上述這些條件,其實是可以聲請註銷罰單的;過去就曾有研究生被開單,卻發現去地路段的告示牌擺在2.8公裡前,經過聲請後就成功註銷罰單了。

民眾若收到罰單,可檢查該路段告示牌設立地點是否符合規定。圖/TVBS

最後,則是「違規事實的完整性」,簡單來說,就是警察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民眾違規的事實;超速罰單上,一定得有警察局附上的「違規照片」,如果沒有,民眾就能申訴,有照片還不夠,還要看一下照片上有沒有被拍的「日期、時間」,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合程序,提出申訴後就很有機會能撤掉罰單。

了解以上3種免繳罰單的情況,可以確保民眾的自身權益,但也千萬別當心存僥倖、鑽法律漏洞的馬路三寶,還是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才是行車安全之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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