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維新黨召集人、前台南縣長蘇煥智。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高鐵上遺失現金300萬元,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跳出來辯護表示是陳妻分次領取,未超過50萬元金融機構不需通報,不構成違反洗錢防治法。台灣維新黨召集人、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批評,蔡次長此一行為顯然有淪為「陳明文辯護律師」的角色混淆。

 

 

蘇煥智說,蔡碧仲是以「法務部洗錢防治辦公室」的主管長官的立場,公然干預司法偵查。由於本案已經黃越宏在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正式提告,已進入偵辦程序,所以法務部次長已經不適宜就個案表示意見。

 

 

 

蘇煥智指出,蔡碧仲與陳明文的關係非比尋常。11年前陳明文在嘉義縣長任內,因洩漏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標案底價被起訴,由當時擔任律師的蔡碧仲為他辯護,此案去年底才二審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免入監服刑。這個判決也是類似「洩漏底標貪污案」判決刑度前所未有的得易科罰金。

 

 

 

蘇煥智表示,蔡英文執政後,由於陳明文之力薦,蔡碧仲三年前被延攬入閣出任法務部次長。他諷刺說,看來陳明文不祇是「能夠通天」而且可能是下屆立法院長人選,又能「深入司法」真的「令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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