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 上午10:22

「我真的知道做錯了,希望可以取得你們的原諒和諒解。」藝人丁小芹被控賣假名牌包案,一審遭新北地院痛批價值觀偏差重判3年6月,二審時她淚求緩刑,但今(1)早仍遭智財法院判處2年6月未給緩刑,全案可再上訴。

藝人丁小芹被控賣假名牌包案,一審遭新北地院痛批價值觀偏差重判3年6月,二審時她淚求緩刑,但今(1)早仍遭智財法院判處2年6月未給緩刑,全案可再上訴。(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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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現年39歲的丁小芹從2015年8月起,分別在蝦皮等拍賣平台販售香奈兒等知名精品,還宣稱附有正品保證書,沒想到許多買家下單後卻收到假貨或二手貨,甚至沒收到貨,憤而怒告丁小芹涉嫌詐欺、違反《商標法》。

一審時,丁小芹雖已與多數買家和解但仍否認犯罪、責推友人,直到丁父坦承女兒有參與經營才認定共詐得17萬餘元,法官更斥責丁女價值觀偏差、犯後態度不佳,重判3年6月;二審時,丁小芹坦承犯罪,並自稱中低收入戶淚求緩刑,法官則要求除與被害買家和解外,也須與香奈兒等公司和解,並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最後判處2年6月未給緩刑。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