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顏色對了才能平等?

 

何韻詩被潑漆事件越演越烈,不止檢調要對主犯從嚴處理,還要用「組織犯罪」,抓出所有可能參與的共犯。

 

警政署長陳家欽也強調,絕不寬貸,一定嚴辦到底。

 

當然,使用過激行為,譬如對人潑漆,不該被美化或頌揚,也必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然而,「外國人士」來台參與政治活動違反法律,這點亦無庸置疑。請問民進黨政府,陳家欽署長,面對加拿大籍的現行犯,為何不辦。僅用:“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因此尊重國際社會共享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 凌駕法律?

 

再者,歷史是面鏡,檢視過往,最沒資格指責此事件的,其實正是民進黨:

 

2008年10月,張銘清來台,王定宇推倒他並拖行,蔡英文表示遺憾,甚至反咬是張銘清幾近故意挑釁。

 

2008年11月,陳雲林來台,民進黨大規模抗議。蔡英文大力稱讚,說是維護台灣主權與民主自由的價值。

 

2014年6月27日,張志軍來台,遭潑漆、撒冥紙。蔡英文說是多元社會現象,尊重民眾表達權。

 

太陽花主謀之一的陳為廷對馬英九丟鞋,猥褻性騷擾女性同胞,民進黨說應該給與同情與關懷。

 

蔣公陵寢遭潑漆,銅像被斷頭,象徵國家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屢遭獨派份子破壞。民進黨更是充耳不聞,最多說那都是「轉型正義」?

 

然而,面對同樣日本人八田與一或台獨銅像遭到相同對待,則動用所有能量,要求基層速速破案。

 

最近,義守大學港生陸生為了反送中的爭執事件,雖然已經落幕,不過橋頭地檢署表示,不排除再找學生來製作筆錄,釐清是否有其他不法之虞。並表示,若當事人要告毀損、傷害等罪,會立即受理偵辦。簡直是鼓勵興訟,拿大砲打小鳥。  

 

相關事件,族繁不及備載。

 

任何違法的行為,都應該毋枉毋縱,依法懲處。只是,必須公平公正,一視同仁,更不應該無限上綱,跟著執政黨的意識形態走。

 

難不成,對台灣有功的蔣公銅像,比不上加拿大籍,港獨現行犯?

 

又如果是港生撕毀了陸生希望統一,或是香港動亂早點結束的標語,檢調也會用同樣的標準處理嗎。

 

明眼人都心知肚明,民進黨政府其實就是逮到機會,用法律手段,光明正大的殺雞儆猴所謂的統派和親中者,企圖製造寒蟬效應,同時鼓舞獨派,凝聚向心力。

 

為了台灣不被港獨入侵,進而破壞現在好好的生活,明年大選,務必要仔細思考,如何投下手中神聖的一票。千萬別再親痛仇快了!

 

法治社會依法行政,然而自由民主更不該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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