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下午2:41
屏東縣崁頂鄉長林光華涉嫌收受工程賄款及人事費新台幣數百萬元,被屏東地檢署聲請羈押4個月後交保,上個月18日申請復職,沒想到昨天又被以有串證之虞收押,縣府將派人代理。
林光華與崁頂鄉代會主席郭茂良等人,涉及工程採購及人事收賄案,今年5月31日被屏東地檢署收押,9月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林光華等11人起訴,林光華以50萬元交保。
林光華上個月18日申請復職,復職後,本月20日又因賄選案,1審被判當選無效,昨天又再度因貪汙案有串證之虞,被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收押。
縣府民政處表示,近日將派人代理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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