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階段生活援助金 20日發放

 

(吉隆坡6日訊 )2020年首階段家庭類別的300令吉生活援助金(BSH),將在2020年1月20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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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林冠英指出,正如2020年預算案時所宣布,政府將延續生活援助金計劃,透過協助低收入群減輕他們的生活開銷確保人民的經濟福祉。

他今日發文告說,為了證明希盟政府對這群體的關心及為人民帶來巨大影響,2020年首階段生活援助金將在1月20日(周一)開始發放給已登記在2019年生活援助金數據庫的家庭類別受惠者。

受惠的家庭類別包括,月入2000令吉以下、2001至3000令吉,以及3001至4000令吉。

他指出,2019年生活援助金數據庫是透過政府機構擬定的過濾機制,其中一項是審閱低收入群(B40)其實際所擁有的交通工具,以確保他們是真正需要2020年生活援助金的群體。

他說,家庭類別受惠者共380萬戶,所撥款總額為10億令吉。每戶家庭將在首階段獲得300令吉,這筆援助金將存入2019年生活援助金時所提供的銀行戶頭。

他也說,為確保2020年生活援助金計劃真正幫到有需要的人,我們將從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開放申請及更新資料。

他說,除家庭類別外,2020年生活援助金還將向40歲及以上的單身人士開放。如2020年國家預算案演講中所宣布般,只要滿足條件,則無需進行新的申請或更新。有關條件包括:(1)申請2019年生活援助金獲批,同時無任何資料更改;以及(2)被福利部(JKM)列為e-援助名單內的身心障礙者。

無論如何,3類申請者需要做出新的申請或更新資料,包括(1)如果從未登記申請生活援助金之申請者(新申請者組別);(2)如果申請2019年生活援助金遭拒,但符合2020年生活援助金申請資格者;以及(3)如果沒有被福利局列在e-援助名單之內的身心障礙者,但符合2020年生活援助金申請資格者。

林冠英指出,一旦更新了2020年生活援助金的數據庫,2020年生活援助金家庭組別的餘款將在第二和第三階段發放,而單身組別和身心障礙者組別則將在第二階段一次性發放。通過此次的申請和更新資料,一些過去沒有獲批以及從未獲得生活援助金者,仍有機會提交其申請以進行重新驗證。

擁有銀行帳戶的生活援助金內陸地區受惠者(家庭組別),也將在同一天收到這筆款項,而沒有帳戶的受惠者將從2020年2月1日起以現金支付。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以撥打免費電話1800-88-2747,並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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