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在官網和YouTube刊登「抗菌乾洗手凝露」廣告宣稱可有效對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遭到台北市衛生局開罰。北市衛生局今(9)日表示,已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0萬元,若未改進,可累罰。
陳之漢經營的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所販售「抗菌乾洗手凝露」,其廣告涉及醫療效能宣傳,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表示,3月3日、3月5日接獲民眾檢舉,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開罰60萬元,已於3月25日開立裁處書。
陳怡婷說明,陳之漢在官網、YouTube刊登「抗菌乾洗手凝露」產品廣告,內容宣稱「…為有效對抗冠狀病毒的活性成分…有效對抗新冠病毒(武漢肺炎)…綠膿桿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 大腸桿菌…在日本常添加於漱口水以滲透去除牙周病菌,能有效阻隔多種細菌、酵母菌、真菌及病毒…殺菌…消毒…」,這些用詞涉及宣傳醫療效能,因此開罰。
根據《藥事法》第69條「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違者可開罰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