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騎士日前遭警方攔下開單,因為機車上裝了一根強化車台,被認定是改裝車,騎士不滿,搬出交通安全規則,並未明文規定不能加裝強化車台,不滿員警直接開單,而非交由監理所認定,目前已向相關單位申訴。

圖/TVBS

警方vs.王姓騎士:「什麼叫做變更車體,強化車台叫變更車體,你解釋給我聽嘛。」

不滿被警方攔下,全因為機車上這一根,騎士要員警說明白,自己違反哪一點。

警方vs.王姓騎士:「正常的車身會不會有這一根,請問法律規定,我不能改裝這一支嗎?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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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王姓騎士,日前行經新北市中和,車上裝了強化車台,作用是提升過彎穩定性,卻被警方認為違反道交處罰條例第18條,沒申請變更車體檢驗而在道路行駛,可罰2400到9600元,騎士搬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機車不得變更的設備,包括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但不包含加裝強化車台,不滿警方直接舉發。

騎士王先生:「因為監理單位,才是檢驗車輛的專業人員,今天當法規跟監理人員都沒有跟你說,這個東西確實有違法的情節,你為什麼可以直接開單。」

王先生說加裝強化車台約有五年時間,過去曾被警方攔下,但解釋法條後從未被開罰,有沒有違規,監理所認為必須檢驗後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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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區監理所副所長曹金煌:「車身變更、變寬變長是明顯變更,至於在車身範圍之內裝一個固定桿,還是活動桿,這我們可能要看實車以後做檢驗。」 騎士目前已向相關單位申訴,爭取自己權益,強化車台到底算不算改裝,還有待檢驗,但法規沒有明文規定,也讓執法多了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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