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題釋義:

ANTI∙DF原則:臨床上涉及糖尿病足的因素有10個:Artery(動脈)、Nerve(神經)、Tissue nonviable(壞死組織)、Infection or inflammation(感染或炎症)、Muscle(肌肉)、Osteoarticular lesion(骨關節病損)、Subcutaneous Tissue(皮下組織)、Tendon(肌腱)、Deformity(畸形)、Foot ulcer(足部潰瘍),此10個因素將分別用其英文首字母代表,可歸納為ANTI∙MOST∙DF原則,適用於大部分糖尿病足的防治和治療。因為D(畸形)包括MOST4個解剖結構的形態改變,所以MOST這4個因素可以被簡化掉,簡稱ANTI∙DF原則。

糖尿病足:指與下肢遠端神經異常和不同程度的周圍血管病變相關的足部(踝關節及踝關節以下)感染、潰瘍和(或)深層組織破壞。

背景:糖尿病足存在較嚴重的致死率及致殘率,因此有必要對糖尿病足的預防和治療進行總結和認識,為糖尿病足預防及治療提供一些思路和方向。

目的:文章通過對糖尿病足病因、預防、治療等因素進行總結,提出ANTI∙DF原則指導糖尿病足防治的學術觀點探討。

方法:通過ANTI∙DF原則概括糖尿病導致畸形、畸形導致足部潰瘍、治療和預防等幾個方面,參考國際與中國相關指南及文獻,按入組標準在中英文資料庫中篩選出73篇文獻,以此總結提出糖尿病足的防治原則。

結果與結論:①涉及糖尿病足創面形成的原因和造成創面難癒合的因素有10個:動脈(Artery)、神經(Nerve)、壞死組織(Tissue nonviable)、感染或炎症(Infection or inflammation)、肌肉(Muscle)、骨關節病損(Osteoarticular lesion)、皮下組織(Subcutaneous Tissue)、肌腱(Tendon)、畸形(Deformity)及足部潰瘍(Foot ulcer)。②下文中此10個因素將分別用其大寫英文首字母代表,可歸納為ANTI∙MOST∙DF原則。因為畸形(D)包括MOST4個解剖結構的形態改變,所以MOST這4個因素可以被簡化掉,簡稱ANTI∙DF原則。③從糖尿病足病因學方面考慮,ANTI DF原則這6個因素中,畸形(D,包括MOST的4個解剖結構的形態改變)是「真兇」,神經(N)病變是「元兇」,動脈(A)缺血通常是「幫凶」,組織(T)壞死、感染(I)和足部潰瘍(F)只是「外在表現」。④從糖尿病足防治學方面來說,緩解畸形(D)造成的壓力、改善神經(N)保護功能、恢復動脈(A)供血是預防及治療壞死組織、感染或炎症、足部潰瘍(TIF)的前提;清創壞死組織(T)是控制感染(I)的前提;清創壞死組織(T)和控制感染(I)是閉合足部潰瘍(F)的前提。⑤文章是該團隊提出的學術觀點討論,希望ANTI DF原則為臨床工作者在糖尿病足防治的臨床實踐過程中提供治療依據,以期使糖尿病足患者的患足獲得迅速癒合,並預防復發。

https://orcid.org/0000-0001-7857-9735 (李銳)

中國組織工程研究雜誌出版內容重點:組織構建;骨細胞;軟骨細胞;細胞培養;成纖維細胞;血管內皮細胞;骨質疏鬆;組織工程

關鍵詞: 糖尿病足, 糖尿病周圍神經病變, 糖尿病周圍血管病變, 足部畸形, 足底高壓, 足部潰瘍, 感染, 治療

引用本文: 李 銳, 歐小蘭, 劉 軍, 田 恆, 瞿文瑞, 朱 哲, 張振宇, 劉倩倩, 郭文來. ANTI∙DF原則對糖尿病足防治的指導作用[J]. 中國組織工程研究, 2023, 27(14): 2291-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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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DF原則對糖尿病足防治的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