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烏龍爆料前中姐張淑娟是「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並不當揭露其個資的媒體人周玉蔻,本月26日甫遭北院判刑1年6月,29日中午周玉蔻想出國到日本渡假,因在機場航空公司櫃檯拿不到登機證,隨後前往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才獲移民官告知她已遭法院限制出境,並提供「禁止出境通知單」,周在簽收後表情漠然,隨即自行離去。
周玉蔻、蔡玉真,是在2022年於周主持的電視節目上,公開指稱張淑娟是國民黨前祕書長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的女主角,同時還揭露其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職業與婚姻狀況。張淑娟認為爆料不實因此向北檢提告2人。
北院26日一審宣判,合議庭認定爆料未經合理查證,所言涉及私德,無關公共利益,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個資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從重依個資法判2人各1年6月徒刑。
合議庭宣判同時,認定2人涉犯2罪犯嫌重大,且2人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之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資力,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的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行予以限制出境、出海。
沒想到,周玉蔻一審被判刑3天後,昨日中午就到桃機準備搭機前往日本,但在航空公司櫃檯辦理手續時,卻被發現已遭北院限制出境,無法拿到登機證,周隨後在地勤人員協助下,前往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了解狀況。
移民官查詢後,告知周因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已遭法院限境,當場列印「限制出國通知單」給她,據了解,整個過程周面無表情,也沒有情緒反應,她在看過之後簽收,然後離開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