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性侵女性劇組人員,2021年11月30日發監至今已服刑3年2個月。(資料照片)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因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11月他赴花蓮監獄服刑,經3度申請假釋遭駁後,去年12月第4次申請假釋,終獲法務部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檢察官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獲裁准後,預計他今(22)日可出監,並在24小時內向台北地檢署觀護人報到。

 鈕承澤被控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定讞。

 北檢原在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獲得花檢同意延至同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但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

 鈕在2023年12月因服刑過半,向獄方提出假釋申請,經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之後又歷經兩次申請假釋都被駁回,直到去年12月第4度申請假釋終於獲准。檢察官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高院合議庭審核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有據,21日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若無意外鈕會在今日出獄,並在24小時內向北檢觀護人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