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為自己發聲 她受律師鼓舞揭13年前遭哥哥性侵家醜

▲雲林女子遭同父異母哥哥性侵後,隱忍13年,終於勇敢揭發。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雲林女子小薇(化名),因為瀏覽知名律師呂秋遠的臉書,受到鼓勵後,對同父異母的哥哥阿偉(化名)提告,揭發13年前遭阿偉性侵的往事。一二審均將阿偉判處有期徒刑4年9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呂秋遠的臉書讓阿偉隱藏13年的惡行,接受懲罰。

判決指出,阿偉與父親、小薇的母親、小薇等4人,共同居住在雲林的透天厝中。案發於2009年間,小薇供稱,當天晚間阿偉喝醉了,在樓下的房間呼喚她,稱有話要告訴小薇。小薇沒有防備心,來到阿偉房門口,但卻被阿偉拉進房間,強推在床上。

小薇問「要幹嘛?」,阿偉說「我性技巧很厲害,我的女朋友都很稱讚。」,小薇回說「我完全不想知道這些。」阿偉不管,竟開始脫小薇的褲子,說「你試一次就會喜歡」。小薇掙扎反抗說「你是我哥哥,這樣是不對、不可以的。」但仍遭性侵得逞。

小薇遭侵犯後心境低落,離家出走2天,返家後母親立即詢問緣由,小薇告知母親,母親很氣憤,當下就到阿偉房間內質問,阿偉跪下來說自己被附身、無法自控,跪著求小薇母親不要讓爸爸知道這件事。但小薇越來越低落,也因此大學休學一年,封閉自己、自殘,不斷到身心科求診,甚至還試圖吞安眠藥自殺。

一直到了2022年間,小薇在律師呂秋遠的臉書上看了一篇文章,內容是鼓勵性侵害被害人勇敢為自己發聲,小薇因此決定勇敢提告,揭發阿偉13年前的惡行。檢警偵辦後,認為阿偉犯嫌重大,依照「家暴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阿偉否認犯案,辯稱小薇的母親後來與爸爸離婚,兩母女有很深的怨恨,為了要報復才會聯手抹黑。但法院傳喚相關人等,認為事情的真實性很高。

另外小薇在法庭上也真情告白,講說自己願意提告的心境,「這件事情對我來說是家醜,我也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但是這件事情事實上對我日後的生活有很嚴重的影響,我看到呂律師的文章後,才警覺到這件事情應該是要被處理的,我內心的傷口也是需要被處理的。」

法院認為此事確實為真,考量阿偉所為不僅對小薇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對小薇日後生活、就學、就業產生莫大之負面影響,實應嚴懲不貸。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年9月。二審也維持相同刑度,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