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李威(左)追隨作家王薀(右,本名王江鎮)習佛,卻涉及精舍命案,均被起訴涉犯傷害致死等罪嫌。(圖/記者黃宥寧、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作家王蕰(本名王江鎮)領導的地下宗教團體,去年(2024年)涉指使藝人李威夫妻等信眾,逼做帳出包的蔡姓女會計認錯,體罰她每天做至少400次五體投地「大禮拜」等十大酷刑,導致蔡女飽受折磨2個月慘死。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13人,並將在押的王男與3名核心女信徒移審北院,今下午5點召開接押庭調查後,法官深夜10點55分先諭知3名核心女信徒均羈押禁見,但因王薀不認罪,庭訊仍在進行。
法官裁定指出,在押的3名核心女信徒幹子昀、梁碧茵與游秀鈴,均涉犯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的傷害致死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偵查中有勾串滅證舉動,接押庭訊中仍避重就輕。
法官指出,本案共犯與證人彼此處於嚴密上下隸屬分明的組織關係網,人際控制力遠高於一般社會關係間之人,足認起訴後,3女仍有利用此種組織控制力,使共犯、證人翻供的高度風險,基於趨吉避凶、免於刑罰的基本人性,3人更有勾串滅證動機,加上現今通訊網路通訊發達,顯難以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防範,不足以擔保後續審判等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3女均羈押禁見。
幹女和梁女庭訊均不認罪,推稱不知是誰發起本件對蔡姓女會計的「研討」,她們也沒動手體罰或教唆、共謀。游女承認涉犯強制罪與傷害罪,辯稱不知會發生致死結果。
本案因屬故意犯做而致人於死,起訴後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制度,北檢今上午10點多將在押4嫌連同卷證移審後,北院隨即分案,由國民法官專庭審判長歐陽儀承審,接押庭則從非承審合議庭的專庭法官,抽中法官吳家桐處理。
王薀早年經商,曾與前妻在東南亞一帶幫人看風水,通曉道佛茶藝,也練過太極、少林等武學,著有《愣嚴經蠡測》等系列宗教書籍,吸引不少高知識份子捐贈巨款與不動產、追隨王薀修習佛法,還尊稱王薀是仁波切、上師。因戲劇《吐司男之吻》走紅的藝人李威(本名李翊瑋),是王薀親近弟子之一。
本案源於2024年向王蕰拜師的蔡女,住宿王蕰的精舍期間,也利用會計專才替王蕰記帳,但去年5月間,王蕰發現帳目有誤,認為蔡女害他損失數百萬元、且蔡女不聽教誨,涉指示3名核心女信徒幹(讀音同韓)子昀、游秀鈴、梁碧茵,糾集其他信徒公審蔡女,逼蔡女當眾認錯。
3名核心女信徒更涉逼迫蔡女剃髮出家,每天要做五體投地的「大禮拜」400到500次懺悔,或在地板不停打滾、助跑跳高、下跪拖行,外加信眾包圍辱罵、踹打,期間蔡女一度作勢跳樓輕生,被拉下來控制在精舍繼續體罰。
去年7月23日晚間,王蕰的3名核心女信徒和李威夫妻等信眾,在精舍附近1家茶館圍著蔡女開批鬥大會,王蕰命蔡女「說自己哪裡做錯,請求原諒」,其餘信眾先後上前責罵蔡女「妳是啞巴嗎」、「趕快道歉」等語,逼她不斷起身、下跪,前後長達3小時。
蔡女精神壓力達到極點、體力不支倒地不動,仍被在場信眾推拉、腳踹,吆喝她「別裝了」,直到隔天(24日)凌晨1點多,因颱風過境風雨交加,王蕰先回精舍,信眾七手八腳將蔡女拖到茶館門口淋雨,最後把昏迷不醒的蔡女用膠帶綁在手推車上,覆蓋透明雨衣,由精舍住持吳慧珠和2名信徒推回精舍。
吳女發現蔡女斷氣,報案宣稱蔡女不明原因陳屍精舍內。警方發現蔡女渾身是傷,報請檢方指揮偵辦,確認蔡女死於橫紋肌溶解症導致休克、生前疑遭凌虐,抽絲剝繭查出王薀涉主導這件宗教霸凌案,王薀堅稱無辜,推稱幹(讀音同韓)女3人不聽他的話,才發生這種事情。
李威曾3度以證人身分出庭協助釐清案情與現場情節,第4次出庭改列為被告,訊後交保30萬元,李妻簡瑀家交保15萬元,李威最終配合供出實情、坦承在場吆喝、助勢,檢方據此突破僵局,今依傷害致死、幫助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強制等罪嫌起訴王薀等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