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小宇出生12天就被母親拋下,由外公扶養長大。(示意圖/Pixabay)

▲小宇出生12天就被母親拋下,由外公扶養長大。(示意圖/Pixabay)

油漆工小宇(化名)在出生12天時,就被親生母親拋下,平時跟著擔任歌仔戲演員外公到處演戲,還撿拾回收貼補家用,日子並不好過;20年後,母親因年事已高,全年無收入,小宇因收入3、4萬元,需扶養拉拔其長大的外公,無力多負擔母親,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予以裁准。

小宇出生12天,遭到母親棄養,由歌仔戲演員外公,接手照顧長大,哪裡有戲演,祖孫就到哪裡演出,沒有演戲的時間,小宇就跟著外公一起撿拾資源回收,貼補生活支出。

小宇從小就跟著外公到處演歌仔戲,還會撿拾資源回收貼補家計。(示意圖/Pixabay)

▲小宇從小就跟著外公到處演歌仔戲,還會撿拾資源回收貼補家計。(示意圖/Pixabay)

祖孫生活過得清苦,小宇7、8歲時,母親帶著其他子女回外公家居住,但依舊工作不固定,沒有承擔起養兒育女的責任;小宇認為,母親從他小時候,就沒有盡到責任,再加上現擔任油漆工月入3至4萬元不等,尚有外公需要扶養,無力負擔母親扶養義務,因而向法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小宇媽媽於2023年整年無收入,已經達到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兒子應予扶養;但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兒子的義務,其情節已達重大程度,聲請免除對母親的扶養義務為有理由,予以裁准。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