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石岡一處古井在2024年1月打撈出嬰屍,男嬰父母是殺人兇手。(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一對31歲情侶從大學時期交往,前3次懷孕都墮胎,第4次懷孕才生下來,但兒子一出生就被父母溺死在浴缸、丟進古井,台中地方法院今日宣判,孩子生父因自首犯行、犯後態度良好,獲判6年5個月,孩子生母多次翻供態度不佳,遭判11年2個月。

依據起訴書內容,謝姓男子讓柯姓女子大學時期3度懷胎又墮胎,2022年10月女友又有了,雖然不想要這個孩子,但想要「處理」時胎兒已經13週大,柯姓女子撐到2023年5月,臨時因為上班途中肚痛回家,找謝姓男子過來接生,產下一名男嬰,但父母2人立刻將剛出生的男嬰放進浴缸淹死,再將嬰屍帶到住家後方的古井棄置。

謝姓男子受不了內心煎熬,2024年1月報警自首,殘害親生骨肉的駭人案情因此曝光,警方前往古井開蓋打撈尋獲嬰屍,檢方在2024年5月偵結起訴殺人、棄屍共2罪,對柯姓女子求刑10到12年、謝姓男子7年2個月到8年8個月。

法院審理期間,柯姓女子雖然強調有悔意不會再犯,但法官仍因她3度翻供而認定犯後態度不佳,殺人罪判刑10年8個月、棄屍罪8月,合併執行11年2個月。謝姓男子殺人罪部分判刑6年2個月、棄屍罪7個月,合併執行6年5個月,判刑低於檢方求處的最低刑度7年2個月。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