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打經紀合約官司  終止合約但私接廣告反賠10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選秀節目《未來少女》最終集公演奪冠的團體「日光之橙」,前團長蔡南筠(Bonnie)指控經紀公司「無限夢想」未積極培訓、接活動,讓她一年收入僅2萬1323元,她提民事訴訟請求經紀關係不存在,公司反控她違反合約,台北地院判她經紀約2024年3月12日起不存在,但她在合約期間私接染髮廣告,也必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蔡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她與無限夢想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約,由對方為她經紀一切演藝事業及其創作之著作,公司雖安排她與其他藝人合組「日光之橙」演藝團體,參加電視節目「未來少女」之真人秀節目,但節目播出結束後,未積極培訓伊,也未積極為她接洽節目及活動以增加伊之知名度。

蔡女說,2024年1月29日她收到公司分配2023年收入僅有2萬1323元,她實無以維生,合約無繼續維繫之必要,她同年3月11日委任律師以存證信函通知公司終止合約。

公司反控,蔡女在2024年1月間未事先告知公司,實質改變自身形象,私接染髮廣告,應負懲罰性違約金。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蔡女請求確認合約法律關係自2024年3月12日起不存在,為有理由,但她確有違反合約情事,公司可依照合約請求她給付違約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