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在ATM取400元卻吐出4000元,過後銀行叫還錢!之後銀行收到了這位美女一封回信 ...
1、請在我規定的時間到我家來取,時間是早上7點到8點,晚上7點到9點,其他時間我要上班和休息。
2、到我家後請在巷口取號,然後在樓梯間蹲著等待叫號,請在我家門口黃線外等待。
3、請提供你的有效證件,在我奶奶那裡領取申請表,填好後簽名,蓋公章,我會對比你們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會叫你回去重新蓋。
4、你要是要問我取了多少錢,對不起,請支付查詢費,一筆10元。
5、提供你的單位證明,委託書等資料。(注意這個「等」字,到時候突然想起還需要什麼,你自己回去拿。)
6、手續全部完成後,請交納取款手續費,每筆20元,然後留下電話號碼,我會把資料提交到我老公那裡審批,20個工作日,到我家領取。當然來領取時請重複1、2、3步驟。
這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