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大四,6月份剛畢業,有一個男朋友。男朋友已經工作4年,高中生,做建築的。平時對我挺好的,就是沒什麼錢。每個月的工資只夠自己用,我跟男朋友在一起也有4年了。

就在4月份,我檢查發現懷孕了,告訴了雙方家長,婚事提上日程。可是因為禮金問題,我們兩家發生了矛盾。

我們家這邊結婚禮金一般都是88000(約440000台幣),而他們家說現在家裡沒有錢,只給88元(約440台幣)聘禮,孩子長大了,自立了,他們什麼都不管,酒席三金通通不管。

男朋友家經濟是不寬裕,還有一個弟弟在上學,他父母才四十多歲就沒出去工作了,他家原來自己做生意後來虧了錢就不做事了。

我媽回來後非常生氣,認為男方家太不尊重我們,我媽說禮金多少可以商量,收的禮金也會都給我們的,但他家現在分明是把女兒懷孕當成了籌碼,給人感覺是給不給禮金女兒也得嫁!

最主要的是他媽媽覺得我配不上他,並不是特別滿意我。為聘禮的事我和男朋友吵了起來,我說,你家沒錢,給18000(約90000台幣)也可以啊。

他說,你跟我說沒用的,我家窮父母沒錢,我不想逼他們。再說以後同在一個屋檐下,不想因為錢把大家關係搞那麼緊張。

一連幾天,我媽都在和他家溝通,但他家沒有絲毫退讓。後來他對我說:對不起,如果你非要我在親情和愛情中選擇,他一定會選親情。寧願放棄我,也要聽家裡的話。

這算是最後通牒嗎?我以為他在開玩笑,他會來哄我的,畢竟我肚子里現在有了我們愛情的結晶。然而,10天過去了,他沒有再來我家,也沒有聯繫我。

我媽做出了激烈反應,這門親事黃了,孩子打掉!我聽了心裡挺難受的,媽媽的想法我懂,我才懷上寶寶我就捨不得,父母養育了我這麼多年,他們怎麼捨得我吃苦。

父母為我付出了心血,我也要為我的寶寶負起責任。我跟媽媽說:我要生下寶寶,媽媽哭了。

我知道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選擇,無論多苦多累,我會為我的行為負責,我不會哭,因為我是准媽媽了,我也即將成為未婚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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