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時,3名香港人在菲律賓捲入了一宗毒品案。現在17年過去,三人境遇各不同,一人死亡,一人獲釋,還有一個在囚等候上訴。鄧龍威就是最後一個,他在監獄中待了17年,每一天都在想自己的遭遇。為了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經歷,他偷偷用手機在網上說出了自己的故事。鄧龍威的人生很簡單,他讀完9年強迫教育就外出工作,剛開始做水電冷氣學師,18歲後進入酒店的餐飲服務部,成為了調酒師。1999年時,28歲的他遭遇了情感危機,同居女友與他分手,痛苦不堪的他決定外出旅行整理心情,沒想到這個決定改變了他的一生。▼2000年時,他終於辭去工作,決定外出旅行一個月。之前他認識了一個叫張泰安的朋友,張泰安在菲律賓的賭場做疊碼員,兩人通電話時鄧龍威說起自己的打算,張泰安就熱情邀請他到菲律賓旅行,還說那裡消費便宜、娛樂豐富,海灘也很美。
鄧龍威心動,在自己29歲生日那天搭飛機來到了菲律賓的首都馬尼拉。張泰安還有工作,接到他後陪他玩了3天就回去上班,剩下的時間鄧龍威一個人旅行,過得很享受。幾個星期後,鄧龍威決定回香港,離開之前當然要與張泰安道別。▼兩人一起吃過早餐分手,鄧龍威剛剛坐上計程車,就被人強行帶走。他本以為自己遇到了劫匪,後來才知道那是警察。他被帶到了國家警察總部的掃毒組,當時張泰安和另一名叫做鄺錫雄的華人已經被抓到了這裡,除了他們,還有好幾名陌生男女。
警察詢問鄧龍威冰毒的事,鄧龍威完全摸不著頭腦,那時他連冰毒是什麼都不知道。警察沒有難為他,只是警告他說:「3小時內交出200萬披索(約120萬台幣),就立刻釋放你,否則會有大事發生!」鄧龍威沒有拿錢,他本來就是無辜的,但警察早就設計好了劇本。他們被帶到一棟陌生的公寓大廈,警察告訴鄧龍威說:「等一下我們會全部出去,15分鐘後會有人敲門,你就去開門。」15分鐘後果然有人敲門,鄧龍威打開門後,警察們全副武裝衝了進來,還從臥室的床下找到了一個大膠袋,膠袋裡面有4個紙盒,紙盒裡各藏著2包1kg重的白色晶狀物體!▼警察把這些東西放下,讓他們在所謂的冰毒
包裝袋、紙盒、搜查令上簽名。他們當然不想簽,知道簽名就等於認罪,但警察拔出佩槍指著他們的頭,強迫他們簽名。無奈之下,幾人只好乖乖照做,接著警察又找來一些「證人」,最後把鄧龍威幾人鎖上手銬,押上車返回了警察總部。這就是鄧龍威被捕的前因後果。在一群相信他的人的幫助下,他在今年書展出書《黑獄第5730天》,講述了自己的故事。太陽底下竟然有這樣的黑暗,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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