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國叫做黃長虹的婦人離了婚,和第二任丈夫婚姻又不幸福,如今她和第二任老公分居。 她獨自帶著和第二任老公生的兒子、和前夫所生的13歲大女兒離開,沒多久,女兒卻離開了她,婦人整個心快碎死了,畢竟中國這麼大,要怎麼去找女兒呢?

 

圖擷取自網路/僅示意,與當事人無關,下偕同 

就這樣,婦人帶著兒子生活了2年,有天她收到第二任丈夫的簡訊,寫著「恭喜妳!你要當外婆了!」她百思不得其解打回去問她:「她已經失蹤兩年了!你怎麼會有她的消息?」結果前夫竟說:「她現在在我這,我會安排你們見面!」母女兩年多沒見面,她自然很開心,卻也疑惑她肚子裡的小孩是誰的!結果沒有想到,母女見面,居然是一場悲劇的開始!

 15歲的女兒告訴她:「我是劉昌國現在的妻子,我們在一起同居已經兩年多了,而且也生了女兒,請離婚吧……」女兒接著說:「你不同意離婚的話,我們會上法院,離婚還得分一半的財產給我。」  黃長虹很後悔,其實她曾發現發現丈夫劉昌國和女兒劉芳婷之間有些微妙關係時,但當時她並沒有進一步制止。她回憶:有一次她洗衣服的時候,在劉昌國的褲袋子裡發現了一封女兒寫給劉國昌的情書,內容十分肉麻.... 當黃長虹發現女兒和丈夫之間有了曖昧關係後,她考慮到家醜不可外揚,選擇將女兒接回娘家居住,自己外出打工。而就在這期間,每到周末,劉昌國便到學校將劉芳婷接到家裡住,兩人發生了關係。

  得知女兒懷孕,黃長虹報了警。警方在劉昌國和劉芳婷打工所在地江蘇,將劉昌國抓獲歸案。劉昌國被警方抓獲後,對自己的整個事實供認不諱,但他認為,自己和劉芳婷是自由相愛,當初發生關係時,她也是自願的。
   後來劉昌國帶著女兒劉芳婷私奔,劉芳婷在醫院生下一名女孩。劉昌國看到劉芳婷愛女心切,而劉芳婷本身就出自單親家庭,她明白一個孩子沒有父親的生活是多麼地痛苦。為了讓自己能和比自己年輕20歲的劉芳婷在一起,劉國昌唆使劉芳婷逼母親離婚。 「我不能讓我女兒沒有爸爸。」就是這一念頭,劉芳婷決定和母親爭奪丈夫。 案發後,劉芳婷並未站出來指責繼父劉昌國的罪惡行徑,而是多次到司法機關為劉昌國求情。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o罪判處被告人劉昌國有期徒刑11年。宣判後,被告人劉昌國不服,提出上訴。 這是一起發生在中國的真實人倫悲劇,縱觀這起家庭悲劇中,15歲的女孩劉芳婷實際上是最大的受害者,一個只有15歲的女孩帶著一個1歲多的孩子生活?對於劉芳婷來說,從小沒有父愛,讓她對繼父產生了畸形的感情。作為繼父的劉昌國,起了歪心,發生了這場亂倫悲劇。
我們在憐憫劉芳婷不幸遭遇、痛斥繼父劉昌國的同時,也不得不引起人們更多深層次的思考。如今,離婚率不斷攀升。再婚後,單身母親要特別注意保護自己的女兒。同時,還要向更多不懂法、不知法的女孩發出提醒,繼父女關係在法律上實際就等同父女關係,是不能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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