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男人女人都各有自己的難處,但是小編真的覺得女孩子很辛苦...
生理上跟身體上的就先撇開不談,一但結婚了就要揮別照顧了自己幾十年的家,然後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今天要講的是國外夫婦“史蒂芬(StevenNelms)”和“葛蕾莉(Glory)”的故事,雖然它們已經結婚三年了,但是老公史蒂芬卻在部落格中寫了一篇“我對不起我老婆”的文章...
揪竟是怎麼一回事了呢!?((゚Д゚))
史蒂芬與葛蕾莉兩人結婚邁向第三年,也有個健康的寶寶斯拉(Ezra),但是史蒂芬考量到家庭的收支狀況,萬般掙紮的對老婆說:“不如妳專心在家帶兒子好嗎?”
體貼的葛蕾莉聽到這個要求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但史蒂芬經過詳細計算老婆為家里所做的每件事情後,得到一個結論....。
老婆每天在家照顧我們的兒子,她要換尿布、喂奶、陪他玩;當兒子想睡時要拍拍,哭鬧時也要安撫他……這些都還隻是最基本的工作。
是沒錯,我老婆就是我兒子的媽媽,有些人認為這是身為父母理所當然的付出,可是若真要計算,依然可以將這些‘服務’量化成具體的價格。
【根據計算結果,史蒂芬算出了這些數字】:
▼全職保母的平均周薪─705美元,或每年3萬6660美元
▼打掃工作─每周100美元,或每年5200美元
▼家庭采購─每周260美元,或每年1萬3520美元
▼做菜─每周240美元,或每年1萬2480美元
▼財務助理(打理家計)─每周工作5小時,總計75美元工資,或每年3900美元
▼表現得體的互動(如出席晚宴)─每年3次,每次4小時,時薪75美元計,或每年900美元
▼洗衣服─每周25美元,或每年1300美元
也就是說,我老婆每年至少應該獲得7萬3960美元(約227萬台幣)的薪資,這還是一個極為羞辱的數字,但我連這個薪水都付不起。
每次她想買甚麼東西時,我的反應都會讓她覺得有點罪惡,更讓她以為自己對於家庭收入的貢獻不如我。
現在想想,我真該為這樣的自己感到羞恥。
她愛我、愛兒子,愛我們這一個家,因此她不覺得做這些事應該得到薪水或稱讚。
但要是她知道她做這些事的價值幾乎是我薪水的2倍時,肯定不會再覺得有罪惡感了。
對自己的老婆好一點,不要以為老婆的奉獻都是理所當然,也別整天在專頁上靠北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