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今天開會決議認定救國團為中國國民的附隨組織。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說,黨產會調查認為,救國團是蔣介石於政府遷台後,於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議決議成立。救國團成立至今資產新台幣56.1億元,資產遭全面凍結。目前15家青年活動中心等營運,未來都必須向黨產會申報財產。

圖為救國團總部。(中央社/資料照)


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今天表示,針對救國團的聽證會已舉辦完畢、並掌握相關事證,經召開第47次委員會後,決議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這份處分書,多達30頁。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決議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下稱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林峯正說,因救國團龐大的營業項目涉及眾多消費者及員工權益,黨產會擬邀請救國團於明天盡速派員至黨產會討論協商後續事宜,會在影響最小的情況下,依法許可救國團的營運支出。

林峯正強調,救國團一手為國民黨主導,救國團第一任主任為蔣經國。林峯正引用當年國民黨書面的一段話指出,蔣中正過去曾聽取蔣經國的報告,蔣中正致詞表示,救國團是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以此,印證救國團與國民黨的關係匪淺。

他強調,從救國團的人事、業務、財務看來,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林峯正說,救國團遭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後,資產56.1億元,將全面遭凍結,禁止處分。

黨產會調查,救國團自成立至今,資產累積已達56.1億元,包括現金等流動資產9.7億元、基金及投資21.7億元、固定資產24.1億元及其他資產0.6億元。

此外,多角化營業活動及名下不動產遍及全台,依據106年度財報資料,救國團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別為青年活動中心共15家,營業收入6.8億元;國民運動中心共13家,營業收入8.8億元;立案補習班共62家,營業收入10.9億元。

未來,救國團應依黨產條例第8條第5項在4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依黨產條例第5條及第9條第1、2項規定,其名下之財產,原則禁止處分。若有符合本條例所稱之履行法定義務或有其他正當理由,應於處分後3個月內製作清冊報本會備查,倘有其他資金動用或財產處分之需要,可依黨產會許可要件辦法申請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