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訊)10年熟練外勞1萬令吉人頭稅再U轉,從昨天外勞和僱主以80%對20%分攤,財政部今日出乎意料的宣布,恢復由僱主 獨力承擔100%或1萬令吉的外勞人頭稅。
財政部長林冠英今午在記者會上說,鑑於僱主及雇員職工總會投訴外勞無能力承擔80%或8000令吉的人頭稅,因此他決定撤回昨日提出 的八二方案。
他說,這項延長10年熟練外勞3年的措施將於10月1日生效。
不過,他提到,僱主要留住外勞,可以選擇承擔10年後外勞每年1萬令吉或3年共3萬令吉的人頭稅。 他說,若僱主不願意承擔1萬令吉人頭稅,可以把10年熟練外勞送回國,然後,重新以引進新外勞的程序,僱主只需繳付1850令吉人頭 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