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9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搭直升機下山,因違反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消防局今天表示,對葉男開罰新台幣8萬元,並追償警義消、直升機出勤費共230萬多元。
彰化縣52歲葉姓男子9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求救,南投縣消防局組織搜救隊曾找到葉男,但葉男又突然拔營落跑,最後再叫直升機救下山,事後葉男女兒向媒體抱怨「父親沒落跑,是搜救人員離開」,言論引發更大風波,葉男再到消防局第三大隊道歉。
由於葉男違反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原本認為葉男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未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一人獨攀身為領隊卻無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共3項違規,南投縣消防局開出舉發單,葉男事後寄來意見陳述書,消防局確認葉男有投保。
因此,消防局根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6條,以葉男未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無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共2項違規,分別裁罰3萬元、5萬元,裁罰公文送交南投縣政府簽核,批准後以雙掛號寄到葉男位於彰化縣住處。
關於人員及直升機出勤費,消防局昨天收到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正式回函,空勤總隊指出,直升機共出勤5架次、飛行時數11小時25分鐘,以每小時19萬4727元計算,空中載具出勤費共222萬3133元,另加計消防人員加班費、糧食費、義消津貼共8萬3922元,總計向葉男求償230萬7055元。
南投縣長林明溱接受記者訪問說,南投縣已實施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希望愛好登山民眾遵守;葉男刻意違規,消防局簽呈罰單已批核,「縣政府一定會執行」,希望不要再有山友玩弄法令,「最後倒楣還是自己」,盼所有人共同遵守法規。
葉男收到正式違規罰單及追償出勤費用後,可提出訴願甚至行政訴訟,若法院最後裁定葉男需繳罰單及出勤費用,但葉男若「堅決不繳」,南投縣消防局副局長陳興傑說,先完成雙掛號寄送函文,若葉男逾期不繳,將函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7名登山客日前擅入花蓮縣未開放山域,其中1人罹難,花蓮縣政府除對6名登山客裁罰,並開出全台首張直升機搜救付費單,總額達92萬2578元。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說,葉男案件為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上路後首起裁罰案,另追償費用達230萬7055元,也是至今全國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