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40公里列入「嚴重超速」 重罰6千-2.4萬

每年交通事故,許多都是因為超速所導致。但以後開太快、騎太快,小心罰單會讓您心情更不愉快。因為行政院昨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往後只要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就叫做「嚴重超速」,將重罰6000元到2萬4000元。例如限速50的路段,被抓到時速超過90公里,就算嚴重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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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節奏音樂催化,油門重踩,疾速奔馳,不少人開車騎車,似乎都忘了有速度限制這回事,超速的結果,可能就變得如此。


但喜歡開快車、騎快車的,得注意了,因為超速所釀成的交通意外實在不少,行政院四號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把「嚴重超速」的定義下修,也就是只要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就叫「嚴重超速」,將祭出重罰6000元到2萬4000元。


像是這兒,速限70,以前超過60,也就是開到130公里才叫嚴重超速,但現在只要到110公里就等著收罰單,而且罰金加倍,不過許多民眾就說了,那為什麼酒駕不重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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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修法,針對酒後開車騎車,似乎只要求往後,必須自行負擔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費用,因為以去年為例,接受酒駕講習的高達8萬人次,政府共支出3158萬元。


因此往後犯了錯,得自己付錢上課,而且從原本的一天4小時,變成初犯一天6小時,累犯2天共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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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但別等修法完成,為了安全,隨時都得乖乖遵守交通規則。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