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同時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長:可以檢討
勞動部日前放寬育有三歲以下雙胞胎,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一般父母仍必須分開領,立委林靜儀今(11)日表示,如果年輕父母要同時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根本沒有損害誰,政府不應管太多,國家應該正面鼓勵父母親一起照顧三歲以下幼兒。勞動部長許銘春鬆口承諾「可以檢討」。 林靜儀表示,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撫育三歲以下幼兒,必須分開申請,或許是擔心父母兩個同時申請,家庭經濟有問題,但如果條件不變,勞工撫育三歲以下孩子只能領取半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想要同時一起照顧幼兒,到底損害到誰?政府有何損失? 林靜儀說,政府擔心兩個同時請的家庭經濟,以及勞工可能回不到原職場,這些當事人都會自己考慮,因此同時申請的人不會很多,「政府憑那一點要幫人家決定?」既然是好的政策,門檻不需要這麼多,國家應該要正面鼓勵父母親同時照顧孩子。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表示,現行法令讓每個被保險人可以輪流照顧六個月,父母等於總共可以照顧3歲以下幼兒一年,且不同子女都可申請。但林靜儀認為,父母親可以自己決定以半年照顧或是一年照顧,政府也沒損失,以戶為單位很清楚規範,許銘春最後也認為立委所言「可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