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起诉第三电视等三造诽谤诉讼在高庭圆满解决,第三电视将在晚间新闻时段播放道歉启事。
安华代表律师桑吉柯向法庭指出,第三答辩人《马来西亚前锋报》也将在11月2日前刊登道歉启事。
他说,所有案件答辩人同意和解及道歉,并要求法庭把和解记录在案。
此案审案法官是司法专员法依查,在场者包括马来西亚前锋报代表律师阿兹哈及第三电视代表律师林琪思(译音)。
第一答辩人国阵第13届全国大选峇东埔区国会议席候选人马兹兰已于9月28日,在法庭向安华道歉。
较后,桑吉柯向记者说,除了道歉,所有答辩人同意缴付13万令吉堂费。
安华是在2015年10月15日入禀法庭起诉三造诽谤,指他贿赂法官及检控官。
诉状提到,马兹兰在2013年8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严重诽谤言论,影射他是不道德、贪污及不诚实的人,有关内容被第三电视及马来西亚前锋报转播报道。
安华要求普通索偿、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和损害赔偿,以禁止答辩人继续发表或刊登有关诽谤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