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一名男子因在私家車後廂置放工具後遭開罰單,忿而不甘在面子書上怒罵!
該名男子馬漢輝(譯名)今日在面子書貼文,質問為何不能在車後廂放東西,為何放一些工具也會被開罰單?
“交通局現在到底是出什麼規矩,我這樣有妨礙其他人的危險嗎?”
馬漢輝在面子書上發文,質問為何他在後車廂置放工具會遭開罰單。(圖取馬漢輝面子書)
據罰單上的照片顯示,該男子的私家車載有數個工具箱、梯子和其他物品;而罰單上列明司機所犯的錯誤是“Kenderaan Barangan Tiada Cop Body”。
陸路交通局官員受訪時回應,此項錯誤是指該交通工具並未標記其是商業交通工具,而私人交通工具只能用來載送私人物品,並不允許載送工作所使用的工具。
她說,只有商業交通工具能載送特定物品,包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箱、梯子等。
馬漢輝因用私家車載送工具,遭開罰單。(圖取馬漢輝面子書)
馬漢輝因用私家車載送工具,遭開罰單。(圖取馬漢輝面子書)
商業交通工具上必須有公司資料,而只有標記為商業用途的交通工具,才能被用來載送工作所使用的工具。(圖取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