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清潔主管因騎著違例改裝的電動腳車闖紅燈而撞死要為愛妻慶生的78歲老翁,愧疚無法親自向死者家屬賠罪,與妻子各寫百字信道歉。
去年8月17日清晨約6時30分,78歲老翁宋志強原本要為結發逾60年的愛妻慶生,晨運後卻遭電動腳車撞倒,昏迷兩天後不治,騎士卡斯瑪尼(51歲,清潔主管)事後被控,面對魯莽致死及沒向警方報案兩項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騎著違例改裝油門(throttle)的電動腳車,在朝往女皇鎮的惹蘭紅山路段行駛時,因闖紅燈而將過馬路的死者撞飛。
被告卡斯馬尼(51歲)被判坐牢8個月。(海峽時報)
死者宋志強。(檔案照)
警方當初公開肇禍的電動腳車圖片。(檔案照)
死者家屬案發後回到現場發傳單尋目擊者。(檔案照)
被告失去平衡連人帶車倒地,死者頭部著地跌在他跟前,失去意識,兩天後傷重不治。
代表律師江國文表示,被告因造成老翁死亡深感愧疚,礙於調查,他沒法前去親自向死者家人親自道歉,因此與妻子各寫了百字道歉信,希望能交給死者家人。
被告在信中寫道:“請宋志強先生的家人接受我最誠摯的致歉。我思考過所發生的一切後,理解你們是多麼難過與憤怒…我深感後悔,不久後也將面對監刑。”
被告妻子則寫道:“我們一家都十分內疚。身為妻子及母親,我一想到這件事,眼淚就潰堤,大兒子在學業和行為上也受影響,令人擔憂。丈夫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若得長時間入獄,我和三個分別2歲、3歲及9歲的孩子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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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求情稱沒有撞後逃,事後也主動自首,被判坐牢8個月。
案情提到,被告承認看到紅燈卻來不及停車,二代表律師求情說,他當時留在現場直到死者被送上救護車,救護人員說他可以走後才離開。
死者家屬事後曾回到現場派發傳單尋目擊者,警方也公布被告照片尋他助查,他在妻子從STOMP看到他的照片後,親自到警局自首。
法官指出,被告來不及停車或顯示他在路上不專注,或已超速。下判後允許被告下個月12日開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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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兒子接受道歉,表示如今已釋懷並指出:“再重的刑罰也換不回父親。”
兒子宋先生(55歲)說,他前天看到新聞時才知道男子已接受法律制裁。
“事情已過了很久,我們全家人已放下,因為就算被告的刑法被加重,父親也不會再回來了。”
宋先生也表示,接受對方的道歉。
外甥女蔡美美也表示,同情被告的情況,也了解這是一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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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勾起母親傷心回憶,兒子暫不告知。
宋先生透露,事情剛發生時母親情緒非常低落,而家人也有嘗試帶她出國散心,她現在的情況也已比較穩定。
“雖然我已經接受了對方的道歉,不過暫時不會將事件轉告給母親,或許等到她明年情況更為穩定時再說。”